文立卷的原则包括联系原则、完整原则、保管原则、利用原则。立卷时,不坚持联系原则,就无法顺利地查找到需要的公文,也就无法为利用者提供有效的服务;不坚持完整原则,公文的内容或形式残缺不全,显然不能维持公文之间的有机联系,无法全面反映本机关的工作活动,也就无法实现利用的目的;不坚持保管原则,公文的物质载体和信息内容容易遭受各种物理和化学等因素的破坏,影响公文的可读性、保存寿命的长久性,就谈不上公文的联系、完整和利用;而不坚持利用原则,有机联系的归档公文无论保管得多么完整齐全,都无法实现公文立卷的根本目的,立卷工作也就毫无意义。因此,以上原则之间是相互联系、彼此制约的辩证关系,前三个原则是利用原则的基础,利用原则是前三个原则的最终归宿,只有正确运用这些原则,才能做好立卷工作。
(1)联系原则 联系原则,即遵循公文材料自然形成的规律和特点,按照公文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立卷工作。
(2)完整原则 完整原则,即保证归档公文在内容和形式上的齐全完整。
(3)保管原则 保管原则,即对不同保管期限、不同的保管要求的公文,按照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分别立卷。
(4)利用原则 利用原则,即归档公文的分类组合应便于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服务。
3.公文立卷的特征
一份完整的文件,一般具有四个基本特征,即文件的作者、文件内容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文件名称及文件形成的时间,还有一些文件具有通讯者特征或地区特征。概括起来,就是公文立卷的六个特征。
(1)作者特征 指撰制文件的机关、单位或个人。比如,《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是文件的作者。
(2)问题特征 指文件内容反映的主要问题或工作。比如,前例中“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就是文件的问题特征。
(3)名称特征 指文件种类。比如,指示、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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