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何时终止
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简单讲,聘用合同没有到期却不再履行下去了,是解除;到期自然结束双方权利义务了,是终止。聘用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聘用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聘用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到期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