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文的发文戳记,有何规定
戳记即图章,公文戳记是公文传递中的标志。在公文分发传递中,为了明显标明所发公文的密级、时限等要求,秘书部门经常使用专用戳记,以保证公文的快速、安全运转。普遍使用的有密级戳记、时限戳记、密封戳记等。
(1)密级戳记
机关所形成的秘密公文,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密级:为谁
确使用密级截记必须分别刘制三个密缓的戳记。不能为了省事,只刻制一数“机密”截记,不同公文,一律加盖“机密”戳记。这样做的结果,会由于密级混淆而危及绝密公文安全。
(2)时限戳记
机关形成的公文由于内容不同,时限要求也不相同。有些公文时间性不强,有些公文则必须尽快处理。因此,秘书在分发、传递公文过程中就要正确使用时限戳记,以提醒受文机关和收件人及时处理。
时限戳记一般分为两种。一是“急件”戳记,这种戳记用于比较紧急的公文,要求受文机关和秘书接到公文后要尽快处理。二是“特急”戳记,这种戳记用于特别紧急的公文,要求受文机关和秘书收到公文后必须立即处理、不得拖延。
时限戳记的规格、式样也没有统一要求,“横向刻制”或“竖向刻制”,有无边线皆可,秘书部门可根据需要和习惯刻制。对于没有时限要求的一般公文,可以不加盖时限戳记,公文受文机关要按照公文处理规定及时处理。
(3)密封戳记
为确保重要公文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秘书部门要对公文装具进行密封,加盖“密封戳记”也是通常使用的方法之一。
密封戳记的形状一般分为圆形和椭圆形两种。无论采用哪种形状,截记上必须刻有“密封专用章”和发文机关名称。否则,就起不到密封的作用。密封戳记的规格无统一规定,一般以稍小于本机关公章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