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药品检验所检验工作程序
药品检验所检验工作有注册检验、监督检验、进口检验、复检、委托检验及合同检验等类型。各地药检所网站都挂有各类检验的工作流程和检验须知,只要查询相关药品检验所的网站,就可以获得各种检验类型的工作流程、必备资料及表格下载等信息。药检所检验工作流程一般按图所示进行。
1.送检单位填写检验表及送检 送检前查阅相关药品检验所网站,了解其检验工作流程与要求,备齐必需的资料,上网填写检验申请表。然后持打印的药品检验申请表、样品及必备的资料到药检所办理收检手续。表所示为某药品检验所申请检验登记表。
2.收检检品 药检所业务技术科(室)根据检验类型收检检品。
3.检验 检验科室接收检品后,按检验制度进行检验。
4.审核与报告 检验完成后,审核并出具检验报告书。审核和出具报告书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剩余检品和原始记录先经复核人员逐项核对,再由室主任全面审核签名,然后与剩余检品一并交业务技术科(室)。
(2)由协检科室检验的项目,应由协检科室审核后,将协检卡、原始记录连同剩余检品交主检科室,最后由主检科室审核检验卡和检验报告书。
(3)在未出具正式检验报告之前,有关科室和人员不得将检验情况和结果私自泄露。(4)发出的检验报告书应附检验卡、原始记录,由业务技术科(室)审查,送业务副所长审核签字后方可打印、盖章、发出。
(5)所有检验原始记录及相关资料由主检科室整理交业务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