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依法建制、以制治村,应注意哪些问题?
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结合实际,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建章立制要上合国家法律政策,下合村情民意。
(一)要规范内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内容要符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体现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意图,以保证村民自治的社会主义方向。
(二)要严格程序。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制定权属于村民会议,必须按照规定程序,集中全村干部群众的智慧,由全体村民民主讨论通过。
(三)要符合实际。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要坚持依法治村、以德治村并重,从实际出发,把村级组织的产生、构成及权利义务关系,农村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等方面的内容规范好,保证切实可行。
村官要带头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要严肃处理,不能厚此薄彼、有亲有疏;要做好宣传工作,让群众知道哪些事该办、哪些事不能办,办了不该办的事会怎么样,自觉遵守和维护村规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