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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题:信息公开
2014/8/4 8:34:47     时政百分网原创  浏览次数:                                字号:T | T
[ 导读 ] 时政百分网原创内容,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题:信息公开。内容提要:假如你是N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当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一定障碍。民众对于信息公开有极高的期待,请结合所给材料,分析现实,写一则关于N市加快信息公开的公告。字数在500字以内,结构完整,语言流畅。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题:信息公开

 

1.真正的信息公开,当然要求政府要在第一时间发布信息,但更重要的是,不能垄断信息的发布,而要尊重媒体多渠道地报道,多渠道地展现事实,在多元的信息和声音的“竞争”中由公众判断事实如何。

这种媒体参与调查和报道的过程,才是“信息公开”。公开的关键,不仅仅在于将事件的信息公开,而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为”也必须是公开的,必须经受阳光的照射。也就是说,政府的信息公开包含两个层次:其一是第一时间公开事件的官方信息,不遮掩、不瞒报;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本身,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媒体可以监督政府“公开信息”的行为。后一个“公开”比前一个“公开”更重要,因为它关系到前一个信息是不是经得起检验。

 

2.信息是最好的沟通,真相才能粉碎谣言。热点事件、重大突发事件中,我们当然要对刻意造谣传谣的不法分子给予严肃处理,形成威慑。而更为重要的方面则是要主动、及时、准确的公开权威信息。数十年的经验教训一再表明:越是公开透明,越有助于解决问题和赢得民心;越是躲藏隐瞒,越会使事情复杂,造成“次生灾害”。

当前必须警惕的是,尽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正式实施6年有余,但面对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期待,在一些地方和一些事件的处理上,信息公开工作不仅没有往前进,反而出现往后退甚至“开倒车”的迹象:延迟公开、被动公开、应付式公开、选择性公开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信息如社会抚养费信息、土地污染状况信息、转基因作物生产信息等,其披露和公开过程无不一波三折,有的甚至以“国家秘密”为挡箭牌不了了之。

 

3.从国外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来看,一般都没有规定主动公开的范围,而只是规定了不公开的内容。除了不公开之外的,都应该公开。这就是所谓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们在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时候,从两个方面也体现了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一方面条例规定了主动公开的基本要求和公开的内容,也规定了各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重点,还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公开的信息。另一方面,也规定了政府公开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不能公开,除此之外,都可以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至少要突破两个“壁垒”:一是观念,一是技术。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把信息当成自己的“特权”,既不愿主动公开信息,也不愿应公民、法人等请求被动提供。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和运作,思想观念的障碍最难突破,又必须突破。至于技术上,信息公开需要专门机构、媒体、网络、电子政务等相应技术的支撑,让老百姓不但能及时获得其工作、生活和参与国家管理所需要的信息,而且是真实、准确的信息。

 

4.公开可以大大增加人们知情的机会。谣言的出现,反映的是公众对信息的需要。政府的权威发布渠道不通畅,公众只好转而求其次,这会加大失实信息的传播几率。用及时、充分的信息公开保障人们的知情权,可以说是遏制谣言的一剂良药。

公开可以大大增加智者产生的机会。虽然我们知道,大多数的公众不能未卜先知、料事如神,但是我们相信,大多数的公众是理性的、负责任的,在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得到保障的情况下,特别是在知情的前提下,会作出理智的判断与选择。

 

5.在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中,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败诉率远高于其他类型的,因对公民信息公开申请生推硬挡、故意隐瞒真实信息,乃至不应诉、不举证而败诉的情形屡见不鲜,但因此受到处分的公务人员,却是闻所未闻。由此可见,降低处分问责标准固然重要,切实将问责机制落实到位更为关键。

当然,将《条例》升格为法律,注定是个艰难的博弈过程。制度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许多问题,有的是条文设计问题,有的则是理念和实践操作问题;有的是行政机关抵触使然,有的则是社会激情有余、操之过急造成的。或许,将《条例》上升为信息公开法,并不能让这些问题迎刃而解,但起码可回应一些亟待***的法律瓶颈,并为未来长远发展提供动力支持。

 

6.当前必须警惕的是,尽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正式实施6年有余,但面对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期待,在一些地方和一些事件的处理上,信息公开工作不仅没有往前进,反而出现往后退甚至“开倒车”的迹象:延迟公开、被动公开、应付式公开、选择性公开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信息如社会抚养费信息、土地污染状况信息、转基因作物生产信息等,其披露和公开过程无不一波三折,有的甚至以“国家秘密”为挡箭牌不了了之。

摆出高高在上姿态不理睬公众信息公开要求,关起门来内部通气、坐等领导和上级通知……凡此种种,不符合依法行政、阳光行政要求,也是网络时代的民情之忌。一个不断开放前行的国家和社会,每一级政府部门和官员都应对公众的信息公开诉求更有信心和诚意。用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让种种“不知情”“不明真相”引发的误会、恐慌和矛盾越来越少。

 

7.新一届中央政府正在加快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疾进快跑”,确实,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和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这种敢于将政府工作置于阳光之下,积极为人民群众答疑解惑的态度也是转变政府职能的体现。

当前,为进一步落实让人民群众监督的承诺,各级政府应加强平台和机制建设,完善保障措施,强化责任,抓好落实,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问责,提高实效,不断增强提升政府的公信力、社会凝聚力等“软实力”。

 

8.涉及政府信息的公开,已经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网及政府公报及各类行政管理信息有关的统一登记和查询系统的建设,公开程度已经达到一定的水平。近两年以来,法院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判决书等法律文书的查询上网系统已经建成,法院在司法公开方面也在大力推进办案程序公开、案件执行公开等方面也在大力推进,法院系统也通过“两微一端”新媒体,及时发布司法信息,济南中院的官方微博,甚至全程同步发布审案信息。可以这么说,行政、司法及立法这三个部门的信息公开,已经达到了常态化并升级换代的高层次水平。

法律监督部门检察院在“信息公开”常态化建设方面,比较于立法、行政、法院等部门,稍显“落后”,然而,近段以来的各种努力表明,检察院系统正在积极发挥“主体责任意识”,迎头赶上其他部门的节奏。检察院系统的努力,令我们的信息公开达到了“全方位”的水平。不过,由于部门工作的性质不同,检察工作有其特殊性,检察院在立案侦查到移送起诉等环节上,有些涉及影响定案舆论的信息和内容,并不宜在呈堂于法院之前全面公开,一些涉及当事人隐私及敏感信息的也不是越公开越好。不过,在法律容许的界线之内,当然应达到最大限度的信息公开。

 

9.一是政府信息的公开架起了党和政府同广大人民交流沟通的桥梁。我们已经步入信息化时代,人们对政府信息的渴求体现在量的增加、面的扩大、时间的快速,第一时间全方位的把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决策部署、地方政府的工作思路向公众公开,能够促进党和群众的交流互动,保障了人民的知情权。二是政府信息的公开是保障人民参政议政的有力措施。通过信息平台对政府行为提出批评、意见、建议是公众参政议政的有效途径。把政府信息公开,让群众了解掌握政府工作的思路,明确政府工作的方式方法,让人民群众有话可说,认真分析群众的不同意见和建议,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升政府行为的公信度,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权利还给人民。三是政府信息的公开是推进基层民主法治的重大举措。政府信息的公开,规范了政府行政决策行为,吸引了公众参与,凝聚了群众智慧,使政府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公开化,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意愿。 

 

10.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是推进政府自身改革与转型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些年,政府信息公开化进程有了比较大的进展,但与社会的需求与要求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有调研发现,与中央公开透明的行政体制改革坚定决心相比,不少地方在政务公开时喜欢遮遮掩掩。尤其是在编制预算说明时,缺乏详细的信息,财政收支预算动辄以“亿”为单位,而且远没有达到款级与项级的程度。这种公开化程度,不仅社会普通居民难以看懂,就是专业人员也难以看懂,根本无法起到有效监督的作用。

   政府信息公开要有质量要求。对不同信息的公开程度要做出明确说明。政府文件中涉及的信息,如限于篇幅无法全面公开,应提供进一步查询的途径。对有连续性的信息事项,应提供详细的历史数据,以反映政府事务绩效提升的动态过程。

 

11. 如果说不动产登记信息,由公民个人来决定,不愿意公开的就不公开,那么,毫无疑问,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不愿意公开,这里面包括几乎所有的潜在贪官。那么,公众就无从知道官员到底有多少套房产,而他拥有这些房产是否与他的合法收入成正比,那么,公众就无从监督官员的财产,从而无法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那么,反腐败力度就会大大地消减。如果不动产登记信息是否公开由公众集体决定,一种结果是不公开,这同样不利于反腐;另一种结果是公众集体决定公开,官员的房产是公开了,有利于反腐,但是,普通公民个人的信息却也公开了,这就不利于保护他们的隐私。

在不动产信息是否公开上,关键在于区分两种不同类型的人。一种是普通公民,他们的个人房产信息绝对是个人隐私,要严格保密,否则不利于他们日常的生活和交易,甚至还会招致犯罪分子的侵害。另一种是掌握一定公共权力并且具有一定级别的官员,本来,他们的房产信息也属于个人隐私,需要保护,但问题在于,他们掌握了公共权力,而公共权力极容易用来个人牟取私利,其中房产就很可能是他们聚敛不法财产的产物,因此,对于掌握一定公共权力的官员而言,他们要牺牲一定的隐私,他们的房产信息必须公开。

 

12.政府信息公开会引起群众恐慌,造成社会不稳定。文章指出,其实,如果政府信息不公开,面对突如其来的重大灾害,老百姓不知情,更不知道如何预防,相反,各种谣言倒可以趁虚而入,扰乱人心,这只能造成更大的不稳定。现代政治学已经证明:社会的自主能力和信息的公开程度是成正比的。一个社会只有信息越公开,社会的自主能力和承受能力才会越高,社会才会越稳定。

中国各级政府部门采取的举措,对抗击非典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仅有行政手段还是远远不够的。回想到前不久发生的海城豆奶事件及并不太远的广西南丹矿难,其中一个共同的特点是:当地有关政府部门信息不公开或公开的是不真实的信息。

 

 

1.根据所给材料,请概括归纳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中面临的梗阻有哪些?全面、客观、准确。字数在300字以内。

 

 

2.所给材料6中,用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让种种“不知情”“不明真相”引发的误会、恐慌和矛盾越来越少。如何理解政府“不明真相”误解?层次明细,结构完整,字数在400字以内。

 

 

3.假如你是N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当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一定障碍。民众对于信息公开有极高的期待,请结合所给材料,分析现实,写一则关于N市加快信息公开的公告。字数在500字以内,结构完整,语言流畅。

 

 

4.阅读完所给材料后,你一定有所感触,请围绕“信息公开的最后一公里”这一话题写一篇文章,字数在1000字以内,标题自拟,角度自选,立意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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