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文件整理、立卷是如何分工的
明确文件整理、立卷的分工,是为了明确文件整理、立卷的主体,避免在文件整理、立卷时,发生不必要的重复或遗漏。
(1)会议文件整理、立卷的分工
会议文件的整理、立卷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①谁召开谁整理、立卷。会议是以哪个单位的名义召开的,哪个单位就
负责会议形成文件的整理、立卷。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召开的会议,主办单位
负责会议文件的整理、立卷,其他单位可将会议文件作为资料留存。
②谁办理谁整理、立卷。参加上级机关或相关单位召开的会议带回的会
议文件,应采取归口整理、立卷的方法,由负责会议涉及工作或办理会议涉
及工作的部门整理、立卷。如果参加会议的不是该部门的工作人员或与会者
不具体办理该项工作,应将会议文件齐全完整地交给具体承办部门或人员,由后者负责整理、立卷。
③谁发文谁整理、立卷。有的会议文件不是由会议主办单位制发的,如经验交流会上各单位的经验交流材料,党政主要领导或上级领导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等,对此类会议文件,除会议主办单位应进行会议文件整理、立卷外,发文单位也应整理、立卷。
(2)本单位文件整理、立卷的分工
以本机关团体名义制发的文件,由本机关团体的秘书部门整理、立卷;以本机关团体的名义在报纸发布的不另行文的公文,应将原稿和剪裁的报纸一起整理、立卷;本机关团体的临时机构形成的文件,由临时机构整理、立卷,机构撤销时,应将全部整理、立卷的文件移交机关档案室或直接移交档案馆;两个以上机关团体联合制发的文件,由主办或牵头机关整理、立卷,其他机关团体只保存副本或复制件;本机关团体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往来文件,由形成文件的部门整理、立卷。
(3)上下级机关文件整理、立卷的分工
对上级机关的文件,以承办单位整理、立卷为原则。但对上级党政机关发来的普发性或指导性的公文,应由本级党政机关的秘书部门整理、立卷,其他机关可保留本机关承办的或与本机关工作有关的公文,以便日后工作中查找利用。对下级机关的请示公文,以哪个机关名义批复处理的,就由哪个机关整理、立卷;对虽没有办理,但有利用和参考价值的文件,本机关可整理、立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