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记录的结构与写法
会议记录的结构,一般包括标题、记录头、记录主体、结尾四部分。
(一)标题
标题由会议名称加文种名称组成,如“×××会议记录”。
(二)记录头(指会议组织概况)
1.会议时间。要写明年、月、日,上午、下午或晚上,×时×分至×时 ×分。
2.开会地点。如“××会议室”“××现场”等。
3.主持人的职务、姓名。如“党委书记×××”。
4.出席人。根据会议的性质、规模和重要程度的不同,出席人一项的详略也会有所不同。有时可以只显示身份和人数,如“各院系党总支书记和直属党支部书记31人”“各部门经理”“全体与会代表”等。如果出席人身份复杂,如既有上级领导,又有本单位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还有各种有关人员,最好将主要人员的职务和姓名一一列出,其他有关人员则分类列出。
5.列席人。包括列席人的身份、姓名,可参照出席人的记录方法。
6.缺席人。如有重要人物缺席,应作出记录。
7.记录人。包括记录人的姓名和部门,如“××办公室秘书×××”。
(三)记录主体
记录主体指会议内容,一般包含以下方面:会议的议题、宗旨、目的;会议议程;会议报告和讲话;会议讨论和发言;会议的表决情况;会议决定和决议;会议的遗留问题。
这些是一般会议都有的项目,会议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先后次序也会有所不同。
(四)结尾(指审阅签名)
可将主持人宣布的散会一项记人,也可以将散会一项略去不记。最后,由主持人和记录人对记录进行认真校核后,分别签上姓名,以示对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