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如何开展督查工作
现场督查是对下督查的主要方式,这种督查最直接、最有效,了解到的情况也最真实、最可靠。督查人员必须深入实际、身入现场才能看清情况、查出问题,掌握第一手材料,督促事项的落实。要当“啄木鸟”,不当“报喜鸟”。在督查中,督查人员要根据被督查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合理用力,体现力道,不可千篇一律,也不要平均用力。一位资深的驯马师认为,马可分为三类:第一种马聪慧而有灵性,它们能自觉地调整步伐和方向,无需主人下令,便能顺利前行。即使遇上险滩断崖,也能化险为夷;第二种马,自觉性略显次之,但稍加鞭策,它们也会知进退;第三种马,天性懒惰,对主人的命令置若罔闻,需要鞭策再三,才会有所前进。督查工作也是同理。有些人工作积极主动,只需上级点拨一下就行,是谓“响鼓不用重捶”;有些人主动性差一些,需要“左敲鼓,右打锣——旁敲侧击”才行;还有些人“大象的屁股——推不动”,非要采取非常措施不可。对重点工作更要重点督查,须是“抓着荷叶摸藕——直到根底”。除了现场督查外,还有会议督查、书面督查、电话督查等方式,督查人员要注意灵活掌握,互补为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