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的奖励分为哪几种
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所谓奖励的种类,是指给予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或集体什么形式的奖励。根据本条的规定,对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或集体的奖励分为四个等次,即: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受本条规定奖励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集体,可以获得由授奖单位颁发的证书或证章,同时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品或奖金。这是坚持了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公平合理、奖励得当的原则,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奖励的种类与应受奖励的行为是相对应的,要根据其表现的突出程度及贡献大小,做到大功大奖、无功不奖。工作成果越是重大,在社会上的影响越重大,受到的奖励也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