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中如何坚定、恳切地重申自己的求职意愿
公务员录用一般遵循这样一个原则:工作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工作动机优先。因为大部分考官都认为,把工作交给一个特别想得到它的人要比交给一个认为该工作无所谓或厌恶该工作的人要好得多。
如果把工作交给一个以该职业、职务、职位作为理想和追求,并乐此不疲、忘我工作的人对组织和个人都是十分有利的,否则既不利于个人的发展进步又会给组织带来损失。没有很强烈的求职意愿的应试者一旦被录用以后,往往很快就会产生厌倦情绪,以致想换工作。
有研究表明,求职意愿强的人员,在流动率方面低于求职意愿弱的人员,而在工作效率方面,前者高于后者30%左右。
因此,凡是有经验的考官无一不注重对公务员报考者求职动机的考察。因此应试者在面试收尾阶段,在恰当的时机坚定、恳切地重申自己的求职意愿就成为十分必要和有益的事了。
应试者向考官表达自己的求职意愿时,态度要明朗、坚定、诚恳,语言要有感染力,身体语言要协调配合,坚持以诚动人,以情感人。“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幸运之神总是垂青那些诚挚、执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