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有哪些规定
“参照”是指参考并仿照。参照公务员管理,是指依法不属于公务员,没有纳人行政编制,但因其履行公职、由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列入参照管理范围,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简言之,参照管理就是基本按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同时体现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在某些具体制度上作适当 变通。”
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范围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中央发文明确的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
根据《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据此规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必须明确如下几点:
第一,参照执行的工作人员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不能参照公务员管理。
第二,必须是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果不属于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就不能参照公务员管理。如学校和医院。
第三,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必须经过法律、法规明确授权,也就是法律法规投权的,代行一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比如县级以上的卫生防疫站。
第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工勤人员。
第五,参照公务员管理必须经过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才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实行参照管理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对人员进行登记、确定职务与级别、套改工资,并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对单位内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参照管理的单位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 炎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参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录用、职务与级别、工资福利保险等管理规定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已列入参照管理的单位,因法律法规变更,不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时,不再实行参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