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基础每日一答:行政效率原则
一、行政效率原则的含义
行政效率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以尽可能少的时间、人员和经济耗费,办尽可能多的事,取得尽可能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行政效率原则是处理依法行政和保证国家行政管理有效性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它的基本要求是使行政活动的合法性、有效性达到和谐和统一。现代行政管理不仅要求依法行政,还要求尊重科学,按科学办事。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决策和实施行政管理都必须考虑客观规律,作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和一定的成本一效益分析,尽可能给国家、社会和行政相对人带来益处,尽可能避免对国家、社会和行政相对人利益的损害。二、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
(一)在行政立法方面要考虑有利于行政效率的提高
行政组织法立法,要贯彻精简统一精神,避免机构重叠和人浮于事。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必然导致办事相互推诿,相互扯皮,效率低下。要贯彻廉洁奉公精神,重视公务人员思想素质和工作实绩,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行政管理立法要制定科学的管理程序,使行政执法程序即严谨又高效,有利于行政效率的提高。
(二)加强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的成本一效益分析
行政效率与企业效率一样,表现为投入与产出的比率,投入少,产出多,效率就高;反之,投入多,产出少,效率就低。行政效率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组织社会、经济、文化建设时,应作必要的成本一效率分析,力争用尽可能少的钱办尽可能多的事。行政机关作出任何重大行政决定都要事先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周密的可行性研究,对需要投入的资金和可能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进行认真、细致的计算,要比较多个方案,从多个方案中选择最佳方案。
(三)严格遵循行政程序法律规范和时限的规定
行政程序立法是我国今后完善行政法律规范的重点,我国应完善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时限制度是行政程序法所应规定的一个重要内容,应规定行政程序各环节、各步骤完成的时限。行政机关具体执法时,应严格遵守程序和时限的规定,各项行政管理事务均应在法定时限内完成,避免行政的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