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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密押卷:灰色收入
2015/3/12 8:43:45 时政百分网原创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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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
时政百分网原创内容,2015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密押卷:灰色收入。内容提要:假如你是C市灰色收入整治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当前我国的灰色收入众多,民众对干部的灰色收入深恶痛绝,请结合所给材料,分析现实,写一则关于整治灰色收入的通告。字数在500字以内,结构完整,语言流畅。
2015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申论密押卷:灰色收入
1.尽管目前“灰色收入”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它的定义是什么,如何界定,到现在为止,只有民间版本的解释,官方正解一直未出炉。我觉得,“灰色收入”的官方版本,之所以难以面世于众,主要在于界定这个概念有相当的难度。正如叶青委员所言,所谓“灰色收入”,说白非白、说黑非黑,白和黑混在一起的叫“灰色收入”。也可以理解成就是公职人员工资之外的收入,比如是一些感谢费、劳务费、补贴之类的收入。你说它是非法收入还是合法收入?或者处在两可之间?
对于如何界定“灰色收入”,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则认为,最重要的就是你有没有正式纳税。的确,公民有纳税义务,如果正常纳税了,就是合法收入。倘若是偷偷摸摸的台底下的收入,你不公开,不纳税,我就认为你是“灰色收入”。
2.理论和实践都证明:中国的灰色收入不会是一个小数目。一方面,我们正处于转型期,以市场为主导的分配机制并未完善,大量不充分竞争、垄断或半垄断领域依然存在,权力干预分配的可能远大于发达市场国家;另一方面,劳动权益保护相对孱弱,尤其是在人口红利尚未终结的现实下,普通劳动者在分配中处于弱势地位,合法工资被不同程度剥夺或稀释的情况较为频仍。加上大量国有资源在进入市场时,因制度或监管阙如,往往被权力集团侵占和掠夺,使公共利益受损——货币化的灰色收入,必将在社会财富总量中占据着相应的位置。
如果以上推理还仅仅是一种设想的话,那么,大量的现实也佐证着这个逻辑。譬如按国家统计局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计算,我国城镇居民的房价收入比一直在10倍左右,住房市场却持续火爆,这始终是国内外研究者面对的一个不解之谜。2008年,商品住宅销售2.1万亿元,2009年猛增到3.8万亿元。如果按统计收入算,扣除贷款,这也远远超过了城镇10%最高收入户的全部收入总额——这是一个无法用统计数据解释的现象。此外,国内奢侈品市场的异常火爆、中国部分富豪的穷奢极侈,严重悖逆着财富消费的正常情理……若没有灰色收入支撑,此类经济现象就成了天方夜谭。
3.“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注意到了,“灰色收入”这个中间地带非常宽泛,导致了“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也是形成贫富二级分化社会矛盾的主要原因。而这个“中间地带”无疑是在官场,有这些“灰色收入”的也只能是权力人物。在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合法化”现象日益严重的当下,官场人物的“灰色收入”很可能大大超过正常收入,民众对官场的抵触和不满,大都来自官员权力自肥获得的奢侈生活,造成的社会不公。
“灰色收入”让许多权力人物以“清白”的身份过着与薪酬严重悬殊的生活,对此,民众是把它归为腐败现象的。如果说,仅仅是因为几个落马贪官代表了官场腐败,那么,民众的反腐败呼声就不会这样高涨,也不会形成对当今官场的失望和消极心态。正是因为官员可以利用权力获取不计其数的“灰色收入”,又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高高在上,耀武扬威,才导致了民众对官场的极端看法。
4.当前,反腐工作正在全方位推进并取得多方面成果,应该以此为契机,将清理、整顿、规范灰色收入作为反腐重要一环,从更深的源头、更广的层面,对腐败现象和腐败行为进行打击和预防。对于规范灰色收入而言,最大的困难在于没有明确的定义。什么是灰色收入、哪些灰色收入要规范、哪些灰色收入要取缔,这些问题都不甚明确。此外,灰色收入有时以法定机构的权力和资源为后盾,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和强制性意味,进一步加大规范难度。
有学者曾给灰色收入下过定义,是指在国家现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收入分配制度之外获得的、法律法规政策尚未明令禁止的那些收入,其中有些收入可以归为非法收入,比如金融领域贷款的回扣、土地收益金流失到个人的收入。按照这样的说法,规范灰色收入应该与收入分配制度整体改革相结合,对分配行为和分配秩序进行全面顶层设计,才能全面杜绝游离于制度之外的灰色收入。
5.灰色收入的存在放大了原本就在拉开的居民收入差距。城镇最高和最低10%收入组之间的收入差距应当是31倍,而在统计局原有样本中两者的差距只有9倍。全国层面最高收入10%和最低收入10%居民的收入差距可能在55倍左右,而不是统计显示的21倍。
收入分配改革是此次“两会”的最热点话题,也是温总理此次政府工作报告中最浓墨重彩的地方。而从前面的数据来看,收入分配改革的“牛鼻子”,实际上就是规模如此之巨的“灰色收入”问题。
从“规范”入手解决灰色收入问题,正是政府决心推动收入分配改革的最重要举措。认识到这一点,就绝对不能支持“把‘灰色’或‘规范灰色收入’删掉”这样的说法。
6.当前,反腐工作正在全方位推进并取得多方面成果,应该以此为契机,将清理、整顿、规范灰色收入作为反腐重要一环,从更深的源头、更广的层面,对腐败现象和腐败行为进行打击和预防。对于规范灰色收入而言,最大的困难在于没有明确的定义。什么是灰色收入、哪些灰色收入要规范、哪些灰色收入要取缔,这些问题都不甚明确。此外,灰色收入有时以法定机构的权力和资源为后盾,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和强制性意味,进一步加大规范难度。
有学者曾给灰色收入下过定义,是指在国家现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收入分配制度之外获得的、法律法规政策尚未明令禁止的那些收入,其中有些收入可以归为非法收入,比如金融领域贷款的回扣、土地收益金流失到个人的收入。按照这样的说法,规范灰色收入应该与收入分配制度整体改革相结合,对分配行为和分配秩序进行全面顶层设计,才能全面杜绝游离于制度之外的灰色收入。
7.灰色收入主要流向了高收入家庭。2008年中国城市家庭人均收入应为32154人民币,比官方数据高出90%。不过大多数人不用担心,自己的收入“被”增长了,因为主要是高收入家庭的收入被低估了,中低收入家庭收入和统计局的数据差不多。城镇10%最高收入家庭,隐性收入占全部城镇居民隐性收入总量的63%。而20%的高收入家庭居民的隐性收入,占全部城镇居民隐性收入总量的80%以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高收入组人均收入为43000多元,而推算的结果是139000元,是统计局数据的约3.2倍。
灰色收入规模庞大的推算,对于我们理解很多现实问题有帮助。我国总体上是中低收入国家,但却成为全球主要的奢侈品消费大国,最大的汽车销售市场、房价涨幅居前的国家,这些现象从统计局公布的收入数据很难得到说明。大家也都一直纳闷,为什么绝大多数人收入平常,却能支撑起这么大的市场呢?有了灰色收入这方面的研究,我们多少可以理解这些不同寻常的现象了。
8.但在很长时间内,官员的收入构成变得极其多样复杂,除了工资收入之外,合法的“浅灰色”收入、边缘状态的灰色收入,乃至违法获得的黑色收入,可能远远多过官员的工资收入,以致某些官员竟然过着一种如《解放军报》评论所批评的“工资基本不动,老婆基本不用”的非正常生活。而随着腐败案例的不断披露,大小贪官令普通人咋舌、错愕的腐败生活,也一次次证明《解放军报》确实所言不虚。
因此,在铁腕重拳的反腐斗争取得一定成就之后,必须筹谋更根本的治本之策,而让官员收入回归主要靠工资的正常状态,剥除官员各种灰色乃至黑色收入,同时适当提高官员工资收入,使各级官员的工资基本符合其所做出的努力和成绩,同时也能过上基本体面的生活,是建立长久防腐制度的基本前提。
9.代表委员对“规范灰色收入”这个提法的质疑,至少说明“灰色收入”问题已成为社会不争的现实。实际上,不论近年出台的红头文件还是民间茶余饭后的谈资,“灰色收入”是个频用词。首次将“灰色收入”概念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是正视现实的体现。事实上,时下“灰色收入”已成为腐败渠道之一。其中,“红包”就是“灰色收入”的代名词。翻阅近年来某些贪官作弊案,收取“红包”几乎是共同的贪腐手段。比如,被人称为“卖官书记”山西省翼城县县长、县委书记的武保安非法敛财达500多万元,很大部分是通过“红包”形式实现的。现在拿回扣是不成文的“合法”致富道路,在全国这种黑钱的数额绝对是天文数字。
在代表委员关注“灰色收入”就是要在这个问题上正视听,并采取坚决的态度加以杜绝。假若对“灰色收入”只是规范的话,那么,意味着政府认可了“灰色收入”。一旦认可某个现象存在,那么,就有扩大范围成气成气候的可能。不言而明,代表委员对“规范灰色收入”的关注,是反映了他们对反腐倡廉的一种责任感。
10.千百年来,“权”“钱”二字,几了多少人的“普世价值”。“权”为最,“钱”次之。权力附着了太多东西,不光是俸禄、宅第、田产,还有地位、荣耀,甚至子孙几代都跟着沾光。概而言之,权是令人生畏的,官是令人艳羡的。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了,千万亿万富翁指头掰不过来,但老百姓嘴里最常说的还是咱们这个地方出了个某某官。各级官员原本应当珍惜这种特殊荣誉,但有的不在为民服务上知不足,而在贪图享乐上不知足,欲壑难填、蛇欲吞象,让“钱”绑架了“权”,最后被钱“撕票”,“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 历朝历代,试图将“权”“钱”剥离,甚至施行“高薪养廉”,但都无一例外地以失败告终。究其根本,千变万变,权力的性质没变,主仆的位置没变。革命先行者孙中山提出“三民主义”,倡导“天下为公”,可惜蒋介石逐渐背弃了这个信条,闹来闹去还是“四大家族”,最后只能沮丧地逃到一个小岛上。只有以毛泽东为代表的老一辈共产党人,与人民并肩作战、为人民浴血奋战,实现了权力的根本性革命,真正厘清了权为谁所赋、权为谁所用。他们把搞特殊看成“极大的耻辱”,从主席、总理,到开国元勋,连在人民大会堂喝一杯茶都要自掏工资。这种自律自觉,怎能不让那些“工资基本不动,老婆基本不用”的贪官腐吏们汗颜。
11.诚然,这种收入在不同的部门、不同的职级、不同的地域之间有所不同,甚至差别巨大,尤其对于基层公务员来说,我们相信,工资之外的收入即使有,也并不多,所谓“有几个公务员靠工资过活”无非是网友夸张的“吐槽”;但也不可否认,也有为数不少的公务员享受着工资外可观的收入。在生活中,也往往有这样的事件发生,某官员公开宣称工资只有几千元,但是网友却曝光该官员房产若干套、豪车若干辆,使原本哭穷的举动成为一个笑话。等而下者,用公车旅游、接送宠物等行为亦不鲜见。可以说,某些公务员的这种工资外收入不仅仅伤害了社会对公务员群体的信任,事实上它也伤害了诸多享受不到多少灰色收入的基层公务员,使基层公务员陷入了舆论的偏见中,承受了巨大的舆论压力,成为某些不法分子不当行为的“替罪羊”。
再者,民众对于公务员调薪的另一重担忧在于,现有的公务员薪酬体系会使得调薪成为体制内腐败者、既得利益者进一步攫取利益的手段,这将使财富进一步集中在某些腐败者手中,并进一步伤害基层公务员的利益与积极性。这种担忧也不无道理,现有的公务员薪酬体系不但滋生了为数不少的腐败蛀虫,也催生了形形色色的灰色利益链,假如现有的薪酬体系不改变,现有的收入生态不调整,单纯地在此基础之上调薪,那么只能导致腐败者及既得利益者利用制度的漏洞与原有的利益链进一步攫取不正当利益,由此导致富者愈富,加深公务员群体内部利益分化的裂缝,也加重社会对于公务员群体的偏见。
1.根据所给材料,请概括归纳我国政府官员的灰色收入来源有哪些?全面、客观、准确。字数在300字以内。
2.结合所给材料9,代表委员对“规范灰色收入”的关注,是反映了他们对反腐倡廉的一种责任感。如何理解灰色收入整治中的责任感?层次明晰,结构完整,字数在400字以内,结构完整,语言流畅。
3.假如你是C市灰色收入整治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当前我国的灰色收入众多,民众对干部的灰色收入深恶痛绝,请结合所给材料,分析现实,写一则关于整治灰色收入的通告。字数在500字以内,结构完整,语言流畅。
4.阅读完所给材料后,你一定有所感触,请围绕“灰色收入的整治”这一话题写一篇文章,字数在1000字以内,标题自拟,角度自选,立意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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