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月-7月时政热点试题
  • 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题库300
  • 结构化面试小组面试题库答案
  • 事业编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经济
  • 2018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面
  • 2016浙江、山东、广东、河北
24年4月22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24年4月15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24年4月14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24年4月13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24年4月12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24年4月11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24年4月10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24年4月9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24年4月2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24年3月31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2014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卷:农民财产
2014/1/17 8:09:27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号:T | T
[ 导读 ] 时政百分网原创内容,2014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卷:农民财产保护。内容提要:假如你是B市农村产权保护办公室的一名公务员,当前很多地方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农民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结合所给材料,分析现实写一则关于B市加快农民产权保护的公告。字数在500字以内,结构完整,层次明晰。

2014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卷:农民财产保护

 

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业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农民的财产权利,既反映着农民群众的眼前利益,更体现着农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推动“三农”各项工作,都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作为最后底线。在这点上,来不得半点含糊,不可越雷池一步。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践行宗旨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把握政策界限,在执政理政行为中,不仅不能做损害农民财产权利的任何事情,而且要当好农民财产权利的捍卫者。

 

2.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却不允许农民用承包地进行抵押贷款,农民由于没有可抵押的物品,使现代金融无法流向农村。这次把耕地的抵押权终于给了农民,是个了不起的进展。如果每亩地每年能够获得3万元的抵押贷款,全国18亿亩耕地,每年就有54万亿的资金进入农村,这该是多大的一股新鲜血液啊。虽然目前中央财政每年投入到农村近万亿元,与54万亿相比,还只是杯水车薪。

入股权、转让权也很重要。以转让权为例,目前有2.6亿农民外出打工,农民如果把自己承包的耕地出租转让,既可以获得收益,避免抛荒,让宝贵的土地得到有效的利用,也为留守在农村的农民扩大土地规模经营提供了条件。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的规模经营扩大其实都离不开农民承包地的转让权。

 

3.农村集体资源、资金、资产是长期积累的庞大财产,凝结着几代农民的辛劳。在农村经济社会结构深刻转型的形势下,这笔财产一定要管好用好,不仅不能流失,而且要实现保值增值,为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此,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提出了健全农村集体“三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农村集体“三资”处置办法等一系列重要举措,目的在于使集体“三资”的管理置于阳光之下,更加公开透明,把集体“三资”管理纳入民主程序,真正由农民群众说了算。同时,针对农村人口加快流动的趋势,文件要求各地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具体办法,为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制度保障打好基础,也为妥善兼顾转移出去的村民和留下来的村民、“老村民”和“新村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创造条件。

 

4.解放初,斗地主,分田地,农民得到了土地,以为他们具有了对土地的所有权。但是过了没几年,搞合作化运动,生产资料都要归公,由队里统一经营。后来搞人民公社,除了一小块自留地,其他的地都归了公。就算自留地也是没有所有权的。到1978年,搞责任制包产到户,各家临时分了一块地。但并不固定。随着人口的变动,地块要重新分配。土地的所有权归小队集体。农民还是说了不算,没有发言权。由于对土地没有明确的所有权,发生了公地悲剧,大家只管使用,不管维护,地力下降,有机质减少,而且生产积极性不能保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策规定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甚至五十年不变。可是所有权还是模糊的。更准确地讲,农民还是没有对土地的所有权。

   为了解决和所有权相关的问题,政府当局可说是费尽了心计。再三再四强调承包制不变,延长承包期,又说要加强土地的流转,又是土地入股,土地可以作抵押,土地可以置换出租,还有小产权制,花样多得眼花缭乱。但是最根本的所有权问题始终避而不谈。而恰恰所有权才是问题的根子。它是绕不过去的。

 

5.当前,一些地方把农民的土地作为生财之道,把他们赖以生存的“命根子”变成了开发商和某些政府或某些领导的“钱袋子”和招商引资的“资本”。立法保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必须“按照保护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政府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从法律的高度制止公权力肆意侵犯农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权利被漠视的现象。

   从实践来看,我国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根据地点不同,大多数每亩的补偿在3000元至3万元不等。但集体土地成为国有土地后,每亩土地的出让价一般在10多万元、几十万元,甚至高达百万元以上,“强势”的政府从“弱势”的农民身上转手就攫取了高额的“投机”利润。

 

6.很多人会说,城镇居民可以购买,就会让很多农民在不理性的情况下让自己的土地被城里人买走。这也太不相信农民对真正属于自己的财产权利的理性考量了,这是典型的以保护为名行剥夺之实的说辞。其实,如果允许城镇人群购买农村宅基地,一定会产生巨量的农民财产性收入。湖南冷水江市2012年试验过,市民只需支出50万元,便可落户农村,获得购买地皮、兴建房屋的资格,很多市民都参与其中。这说明,农民宅基地的使用权在市场上有很高的价值。

   要真正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要把土地上被各方假想赋予的福利职能去掉,让农民可以在市场中处置自己的土地财产。

 

7.长期以来,城市和乡村,市民和农民之间,仿佛有着一道无形的鸿沟,难以逾越。城里人对于乡下人总是有一种优越感,因为城里人显得比乡下人更有格调,穿着最时尚的服装,用着最潮流的电子产品,家里用的、吃的很多都是乡下人听所未听闻所未闻的。当农民用羡慕的眼光打量着城里人,当农民纷纷按捺不住进城务工时,已经充分说明了这种城乡之间的分野。

农村一度是贫穷、落后的代名词,农民群体没有充分地享受到现代化的成果。今时今日,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让他们从温饱走向富裕,已经是一个绕不开的课题。农民离不开土地,土地是农民的身份标识,也是他们赖以安身立命的根本。可是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农民们并没有从土地中得到公平的收益,反而成为站在挖掘机前抗议强拆的悲壮群体。因为征用了农村、农民的土地,而又不按市场化的价格给出补偿,导致拆迁拆出暴力冲突、拆出人命的事件多有发生,这绝不应该成为农民兄弟们应当接受的命运。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首先应该把农民应有的权利还给农民。

 

8.2亿多农户,每户农民都在农村有宅基地,近2亿亩宅基地。但这个宅基地既不可能抵押,又不能退出,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那则“两只老鼠”的寓言折射出流动农民工的悲哀:农民工在农村老家的房子让老鼠住,自己在城里打工却只能住老鼠窝。城市房价远超出大部分农民工的购买力,而老家的宅基地却无法退出变现成资本。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试点建立农民宅基地的抵押、退出、转让机制,允许农民在其他农村获得宅基地,这应该是一个大的制度创新。

如果允许农民宅基地可以抵押贷款,以此为支点,可以撬动我国农村的内需市场,从而可以换回国家整体经济再快速增长30年。我国农村的农民一生中投资最大的一笔应该是住房,占他们一生投资的60%。如果农民可以用自己所建房子进行抵押贷款,靠月供来偿还贷款,农村的内需就可以撬动了,他可以每年能够拿出一部分钱来干除了攒钱建房以外的事了。

 

9.新型城镇化建设正在加快推进,更多农民将从农村转移出来。对农民来说,转移进城面临两大难题,一是农村住房如何处理,能否变换成进城所需要的资金保障;另一个是承包地,身份转化为市民之后是否能继续保留承包地收益权、是否能自主处置承包地使用权,等等。这些都是很现实的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农民很难放心进城。在以往的实践中,一些地方常常动员农民进城之后收回农民的承包地,但农民在城里的工作收入得不到保障,乡下的承包地又被收回,造成实际生活水平没有明显提升。

   此类问题有些是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些是过去留下的“硬骨头”。对此,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以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以新的理念和思路***农村改革发展难题。

 

10.我国土地制度之所以要改革的根本原因,在于经济发展,城乡土地的相对价格发生了变化,也就是原来不值钱的土地变得值钱了。然而,由于我国目前只有改变土地用途再征地的一条途径,农民无法充分分享土地增值。改革就是要将土地的增值收益让农民也能分享,我以为这才是十八届三中全会“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真正要义。由此,不免想到两点:其一,说到改革,多少人打着它的名义却做着可能与改革目标相悖的事情;其二,如十八届三中全会所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的确要“慎重稳妥”,冒进或者考虑不全面都会带来不良后果。

 

11.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在内涵上就是要保障农民依法享有平等的财产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使农民依法获得集体资产股份分红收益;充实农民土地使用权权能,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农民依法获得土地股权投资收益;鼓励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使农民依法获得土地流转收益;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通过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使农民依法获得宅基地和房产转让收益;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使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推动财产真正成为农民发展和致富的重要手段。

 

12.国正在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城镇化的最重要之处并不在于给GDP增加多少个百分点,而在于可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壁垒,让广大农民平等地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三中全会公报指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安徽进行的这项农村土地流转信托试点,与三中全会的要求高度契合,为全会的这一要求化为实践作出了可贵的探索。当农民对土地获得了财产权以后,不仅能够给城镇化的推进“助一臂之力”,更重要的是,通过土地流转,可以让原来沉睡的土地成为一种活化的市场资源,农民可以成为投资者,利用市场化机制对其实现资源配置,从而迸发出社会所需要的资本活力,创造出更多能够产生财富的新的资本源泉。

 

13.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过程中,不断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有其时代背景,是正确和必要的,保障了承包户的权益,促进了农业发展,维护了农村稳定。但随着农村人口转移,承包主体与经营主体分离的现象越来越多,需要好好研究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可考虑按照“尊重集体所有权、划断农户承包权、保护务农者经营权”的思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坚持集体所有前提下,承包权要赋予有资格的人,以体现公平;经营权要配置给有能力的人,以体现效率。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推进城镇化和现代农业的新要求。“尊重集体所有权”,就是要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在占有、处分方面的权能,发挥其在处理土地撂荒方面的监督作用、在平整和改良土地方面的主导作用、在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方面的桥梁作用。“划断农户承包权”,就是要界定集体成员资格、锁定集体成员范围,在起点公平的基础上落实“长久不变”,并对承包权的权能边界进行清晰界定。“保护务农者经营权”,就是要适应承包主体与经营主体分离的新趋势,对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者给予更多支持和保护,让务农种粮者得实惠。

 

 

1.根据所给材料,请概括归纳农民财产权利包括哪些内容?

 

 

2.材料7中城市和乡村,市民和农民之间,仿佛有着一道无形的鸿沟,难以逾越。城里人对于乡下人总是有一种优越感,因为城里人显得比乡下人更有格调。这句话如何理解?

 

3.假如你是B市农村产权保护办公室的一名公务员,当前很多地方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农民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结合所给材料,分析现实写一则关于B市加快农民产权保护的公告。字数在500字以内,结构完整,层次明晰。

 

4.阅读完所给材料后,你一定有所感触,请围绕“农民财产保护”这一话题写一篇文章。字数在1200字以内,标题自拟,角度自选,立意自定。见解独到,认识深刻。







推荐相关阅读:
2014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卷:官德考评

              2014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卷:乡村文化

              2014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卷:人户分离

如果你喜欢本站原创内容,请务必分享给你的5位好友,做原创内容不易,请轻轻按下一键分享,共享给你更多的朋友,我们需要你的支持才能更好前行。在这里你将享受高级会员,原创资料全免费。时政百分网微信平台:shizheng100,微博:时政通。
 

(编辑:admin)

标签:2014 江苏 公务员 申论 模拟卷
 
相关阅读:
时政2025江苏事业单位考试时政热点资料
申论2025公务员考试申论写作素材积累300篇
面试2024年月28日山西省直机关公务员结构化面试真题汇总
面试公务员面试基础理论:公职单位如何推动群众安置房工作
面试2024年4月21日广西自治区公务员A、B、C类结构化面试真
申论申论考试的测试效度是什么|申论命题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