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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卷:城管执法
2013/11/13 8:46:34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号:T | T
[ 导读 ] 时政百分网原创内容,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卷:城管执法。内容提要:假如你是K市城管办公室的一名公务员,当前城管执法中存在不少暴力执法现象,很多民众对于城管印象不好,社会对城管执法行为认知度不高。请结合所给材料,分析现实,写一篇关于K市进一步规范城管执法的通告。字数在450字以上,语言流畅,结构完整。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卷:城管执法


1.城管执法之难,首先在其执法权威不足。大家都曾看到大街上小贩见到执法队伍到来时的“望风披靡”景象,那多半是沾了联合执法中公安人员的光。而且,人家躲你并不是怕你,如果上前对其处罚或勒令停止违法行为,就没有这么顺当。他可以跟你辩理,跟你胡纠乱缠;有时是声泪俱下求你法外施恩,有时则对你执法的正当性公然提出质疑。第二,城管执法更多地受到公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因为城管执法多数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进行,其执法行为、执法素质、执法能力,一一展露在公众视野之下。执法不力,是不作为;执法过度,又是乱作为。对个别刁蛮不法之徒,即使可气至极,也不能有丝毫的冲动。稍有不慎,当事者、旁观者都可向媒体等单位投诉。媒体也有权力根据实际情况,对个别执法人员的过火行为进行批评和曝光。这一切都使城管执法变得不那么有恃无恐,其执法者强势受到抑制。
然而这一切,对执法者自身未必是坏事,对大多数百姓则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因为执法者权威过度张扬,在缺少有力监督时,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2.重庆市三名城管,发现有人在金牌酒店门前占道摆摊,随即下车,准备暂扣违章车辆,摆摊者不准队员将凉粉凉面车摊拉走,双方发生争执。在围观群众的指责下,执法人员暂时放弃了对推车人的收缴。稍事休息后,其中一名人员趁摆摊人不注意,对其胸部实施拳击。摆摊人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把权力乱作为所引发的乱象,完全归咎为城管本身,也属苛责,毕竟当前诸多因城管执法引发的悲剧,往往是源于体制积弊,诚如学者所言,如果不能从根本上、体制上解决问题,就会有两种极端结果,城管要么暴力执法,要么不作为。在当前语境中,取消城管,或者让城管不作为,可能不太现实,惟一可行的路径就是约束城管权力,从制度上保证城管执法时“循规蹈矩”,保持克制。



3.之所以产生这种情况,仍然在于城管的工作可能与平常老百姓的生活是联系的最为紧密的,而城管在进行执法时,要维持城市综合环境的良好秩序,有时候就不得不损害到部分群众的利益,再加上有时候执法手段过于的强硬,导致了群众的不满,因此导致了网络上一片“倒城管”之声不绝于耳。
因此,要逆转这种不良的局面,仍然是需要城管不断的改良执法手段开始。前段时间,湖北武汉城管沉默列队“眼神执法”,也是一种比较好的尝试,虽然被人立刻讥讽为“软暴力”,但是也有理性的网友站出来说:“现在是你劝说了不听,你收东西了人说你暴力执法,你不管了人又说你无作为!”,以表支持。



4.城管打人事件应该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是如此暴力、目中无人的行为实在是令人发指。我们不得不再一次审视这个群体,为何一次又一次地以暴力的姿态出现在百姓面前。城管作为城市的管理者,理应以服务百姓为前提,然后才是管理与执法。同时,法律规定了城管的权力也仅限于管理,疏导,取证,审批,暂扣,并且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但是,请问城管们,法律赋予你们砸店打人的权力了吗?城管的存在就是来帮助市民解决问题、协调问题,促进城市的健康和谐发展,你们如此暴力执法,如何能让百姓安居乐业,如何让城市更加美好?
在国内首份“城管网络形象分析报告”中称,部分城管人员在执法中的行为失当,造成其网络形象妖魔化,这一形象在网民中有固化趋势。城管们不要觉得委屈,难道网民会无缘无故地将城管形象妖魔化吗,一切都是来源于现实生活,来源于某些城管一次又一次的暴力执法行为。而这些暴力执法只会让百姓对城管毫无信任可言,甚至是怨恨在心。



5. 城管人员如此害怕公民监督,既说明有人法制观念淡薄、素质低下外,也说明有人内心发虚、欲盖弥彰。应该承认,如果城管人员粗暴执法的“杰作”被人公布于众,的确对城管执法者产生不利影响,但是面对丑陋的执法者,任何一名有正义感的公民,都不会袖手旁观。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城管人员如果执法有理有据、态度亲和文明,群众拍照、打电话,本是一个宣传自己的契机,有什么好怕的呢?城管人员既然有胆量粗暴执法,为什么又不敢让自己的所作所为公之于众呢?
这除了说明部分城管执法者作风粗暴以外,城管执法权力泛化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从当前的城管体制来看,城管部门无所不管。可以说,没有哪一个部门的权力像城管这样集中,如此密集地与基层民众打交道。执法权力过于集中,与执法对象与基层群众密切接触,造成矛盾面扩大,权力失控在所难免。



6.作为城市管理的载体,执法人员态度和蔼,举止得体,语言文雅。诚然,这些表象固然能够使执法相对人更容易接受,缓解执法氛围。但“献花执法”这些探索大多流于形式,看似热闹,实则肤浅,不能积久相沿,更不能修成“正果”。文明执法虽离不开这些表象,而城市管理靠这些是远远不够的。城市管理除了要体现法律的精神实质,落实执政为民的思想,更要形成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关键,营造良好环境是前提,“疏堵结合”才是“王道”,只有实现了真正的便民利民,实现了市容与繁荣的和谐统一,才是城市管理的“最高境界”。
常言道“无情竞争,有情操作”。武汉“献花执法”只针对坐商显然没有切重城市管理的“要害”,城市管理中占道经营的难点,不是对“坐商”的管理,而是对大量流动摊点地引导和规范,与其对商家“赠以鲜花”,倒不如更多的给生活在底层的小商小贩们一点温情。在目前市场容量不足的情况下,开辟跳蚤市场、旧物交换市场、农民自产自销市场等便民服务市场,既为流动经营者找到了出路,也解决了他们生存的难题,即美化了市容,更方便了群众。同时,加大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加强科学规范的管理,让人民真正得到方便与实惠,才能赢得群众满意,才是城市管理的“最高追求”。



7.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用国际化大都市的新标准要求我们的城市管理者更新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已经成为我国城市管理者提高业务水平的当务之急。   
  城市管理执法局担负着城市管理的艰巨任务,必须组织课题组对现代化城市管理的体系进行深入调研,重点攻关,借鉴世界和国内城市管理搞得好的先进经验进行总结,编制适合自己城市的各种管理大法,配套措施,监管制度,使城市化管理大法逐步完善并形成系统性、系列性、可行性的管理大法。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任何成功的管理体系、管理典范,都会有一套完整可行的法律体系作保证,香港的城市管理搞得就比较好,发现乱倒垃圾者,法律作出严格细密的处罚规定,限期不执行者还要加大处罚力度。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有法可依的条文执法,违法者由于畏惧重罚自觉缴清罚款,由于有法可依,执法严明,违规甘愿受罚,所以在香港城市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发生的对抗和冲突事件很少,我们国家的城管和摊贩为什么冲突不断?对抗不止?暴力事件接二连三?就是缺少完整系统细密的管理法规和公正严格执法。



8.不可否认,女摊贩向城管下跪,唱的是一场“苦肉计”,很容易博得人们的同情和声援,并将矛头指向城管。更何况,此前一些地方出现了城管队员滥执法、蛮执法、过执法等现象,因而充斥媒体的多是城管欺压商贩的报道,特别是,目前城管执法依然办法不多,习惯于走两个极端,要么暴力执法,要么消极执法,甚至毫无办法。因此,针对“城管笑看商贩下跪”事件,与其说城管执法“没人情味”,不如说是城管患上了执法“焦虑症”。
问题是,即便是当事城管因女商贩下跪受到了批评教育,也得到了商贩的“谅解”,但占道经营乱象不能从根本上得到整治,城管也不可能得到市民的谅解。然而,既然城市秩序需要城管去规范,那么,全社会就必须给予其足够的尊重和关爱。同时,我们不妨从建立和健全有关法律、制度着手,给城市管理定义一个范畴,给执法行为设置一个边界。同时,城管应克服执法“焦虑症”,摸索和创造出一套科学、规范、人性化的城市管理模式,去改变以往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和执法水平。



9.城管执法问题之产生首先有着体制上的原因。西方城市发展是一个随着商业发展而以行业自律、城市自治为主要管理形式的自然过程。城市发展中的苦难与阵痛在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过程中逐渐得到消解。其中出现的掠夺与压迫、蹂躏与侮辱已被历史的硝烟遮蔽,而在当下呈现的多是温文尔雅的一面。更为重要的是西方城市政府往往扮演自治双方之外中立第三者的角色,它多是按照纳税人的意志提供社会公共产品。
中国的城市化主要是政府强力助推的结果,政府在主导政治转型的同时还要全力完成社会重建的工作,政府被赋予无所不能无所不管的全能角色。这种全能角色的外化就是在城市形象、城市功能定位、城市发展决策等方面政府一方占有压倒性话语主导地位,与之相应地政府必须组建一支庞大而强势的城管执法队伍来推进政府的城市理念,这支城管队伍经常不得不与执法对象直接处于短兵相接的地位。
   从某种意义上说城市化高歌猛进中所出现的问题最后集中表现为城管执法问题,角色定位的不适往往造成政府左支右绌、应对失措。同时官员自上而下的层层委任体制,极易导致城管执法只是唯上、唯权,导致执法强制意志层层传达中的无限放大效应而失去执法权力应有的中立性、谦卑性。总体而言,城管执法正当性的缺失是城市管理民主性的缺失所引致。



10. “眼神执法”尽管与暴力执法相去甚远,但也有“冷暴力”的嫌疑。事实上,这种“眼神执法”的“杀伤力”极强,小摊贩和食客都抗拒不住。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这次“眼神执法”有效,是否每一次都有效?如果小摊贩们摸准了城管的执法特点,他们偏与城管对着干,那城管还有多少耐心不折不扣地执行“眼神执法”。一个摊贩,要消耗那么长时间,那么整个武汉市那么多摊贩,需要多少万年,需要多少万执法人员才能发挥静默作用,又需要多少个有一定自觉性的摊贩配合呢?说穿了,这就是无为而治,是一种消极执法。
小摊贩需要管理,这是肯定的。但对待小摊贩的态度却决定了管理的思路。不可否认,小摊贩的确给城市的管理带来了难度,但城管在管理上必须有一个度,那就是不能挤占小摊贩的生存环境,当环境与生存发生矛盾的时候,先让生存占上风。如果将小摊贩当成“宝”,如果给予制度上的保障,小摊贩最终会和市容和谐起来,成为城市的美丽风景线。“眼神执法”是一种进步,但仍旧停留于小摊们是一群需要被严格管理人群的理念,何时城管走出“高人一等”的执法高度,走向服务的现实,“眼神执法”的创新最终会无用武之地。



11.大量事实证明,城管打人属于“常态”,被城管暴力致伤者绝非少数。新闻跟帖之后大量网友举证如下事实:在某某地看见城管对小商小贩动手打人,在某某地看见城管将卖零食的老人货物摔碎。而见诸于报端的城管暴力行为有著名的佛山蕉婆被城管擒拿摔倒,河南商丘卖瓜妇女孙文之被砸烂西瓜,这两件事的当事者为无力妇女,那些被摔倒被砸烂的男爷们则更不在少数。城管打人之后的处理方式往往用“临时工”予以推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小商小贩维护了自己的正当权益,咋就可以动辄被戴上“暴力抗法”的帽子并判刑呢?
   法律的根本目的与根本宗旨,是维护公民的平等权利,并不是说凡戴着城管大盖帽或者戴着其他官帽的有“优先保护权”和“优先赦免权”。在界定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妨害公务罪”之前,首先要界定执法者有没有侵犯公民“私务”。即便小商小贩不属于合法经营,而是轻微妨碍了公共秩序,也一定要首先站在小商小贩的角度上,做好充分的说服劝导工作。否则,无视10多个摊位约30多名商贩的集体经营权益受侵害并遭“暴力执法”之事实将小商小贩判进监狱,本身就违反了和谐社会的宗旨,也违反了法律公平之要义。



12.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是城管执法永恒的主题,也是城管执法队伍的生命线。众所周知,城管执法人员代表的是政府在那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等。城管执法人员是干部队伍中的一份子,其形象自然也代表着干部队伍的形象,其一言一行都直接关乎党群干群关系,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声誉。因此,所有城管执法人员必须依法依规文明执法,必须时刻为人民群众的利益着想,必须自觉维护党员干部队伍的形象。
   然而在现实中,总有一些城管执法人员喜欢暴力执法。究其原因,主要是某些城管人员不加强自身修养,不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善于做群众工作,不坚持文明执法,而是一遇到问题不是束手无策,就是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气势汹汹,总想以权压人,压不住了就要出口骂人或动手打人,其结果不但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反而激起了更大的矛盾,甚至酿成了恶性事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按理说,出了这样的问题,有关部门必须快速反应,迅速依法依纪严惩。遗憾的是,有关部门对那些害群之马往往惩处的较轻,甚至还以“临时工”为借口辞退了事。如此不仅警醒不了那些后来者,还严重损害了整个城管队伍的形象,践踏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



13.城管被打与城管打人相比,不知多出了多少倍。但是为什么总有人为摊贩说好话,即使他们是明显的无理取闹。为什么大家可以对摊贩更多包容,为什么不能给城管一个公平的对待。小贩对城管的耳光,将会打掉同情,打掉公平,打掉了自身的尊严;同时也是对那些不顾事实摇旗呐喊的人狠狠的扇了一耳光。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城管,城管和摊贩应该互相体谅,和平共处。当城管长期成为网络的“宠儿”,成为百姓的“弃子”时,我们也需要反思,要社会公平绝不不仅仅是对弱者的盲目支持。小贩若是能遵守法规,不乱摆摊设点,就没有了冲突的导火线;城管多一点耐心,多一点微笑,多一句劝导,合理执法,少一点针锋相对,不仅能维护法律的尊严,更能构建社会和谐。



14.我们必须要正视一个现实,人们对这支队伍有不满有质疑,肯定与他们中部分人
的所作所为密切相关,比如“踩头事件”中的城管队员的行为。不回避此类违法行为,严厉整饬队伍,重获公众信任,是“到底应该怎么做”的基础和前提。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反思部分公众的一种心态,一种浮躁与围观。曾有网友在微博中说,谴责“舌尖上的腐败”,却以公款饕餮为荣;指责“拼爹”的不公,又热衷于利用潜规则获利。我们似乎陷入某种“分裂情绪”:既时时抱怨城市脏乱差,又是脏乱差的制造者,既抱怨没人管,自己又不希望被执法,甚至以起哄的心态、以“弱者的武器”对抗执法者。



15.城管与小贩这对“冤家”的矛盾如何化解,各种建言早已汗牛充栋。城管装备升级之后,非但不能放松对化解之道的探讨,相反还要继续加强,以防城管装备的进一步升级,从宏观视野而言,升级肯定不是好事。从逻辑上看,小贩占道经营主要是为了谋生,城管驱之逐之则是工作,为了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也就是说,双方在前提上没到非要暴力相向乃至你死我活的地步。昨天有一篇关于河南夫妇在伦敦卖拉面的报道,借夫妇之口盛赞英国的“城管”非常人性化。国情不同、民族性不同,他们那一套无法直接引进吧。但我们的城管为改善形象也下了很大功夫,“微笑执法”、“围观执法”、“静默队列式执法”等推出了不少,然这些柔性执法方式能否得到坚持姑且不论,即便在当时,双方实际上也并未因此处于和解状态,对峙依然。而矛盾的根本解决显然超越了城管与小贩两个群体本身,涉及城市建设和弱势群体就业、城市功能区的规划等等。这些根本性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只有一味将城管赶上前台,社会发展进程中暴露出来的种种缺陷,就此简单地演变成城管与小贩的尖锐对立。平心而论,城管这是“代人受过”。鉴于痼疾问题非一朝一夕可以解决,因而现阶段政府和市民对市容市貌的要求不妨稍微降低一点、容忍一点,至少不能把小贩存在本身先当成一块“毒瘤”,必欲除之而后快。




1.根据所给材料,请概括归纳城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2.结合材料5,试分析城管执法中作风粗暴的原因有哪些?







3.结合材料10 中“小摊贩需要管理,这是肯定的。但对待小摊贩的态度却决定了管理的思路”。这句话请谈谈城管对待小贩应该有什么样的态度?






4.假如你是K市城管办公室的一名公务员,当前城管执法中存在不少暴力执法现象,很多民众对于城管印象不好,社会对城管执法行为认知度不高。请结合所给材料,分析现实,写一篇关于K市进一步规范城管执法的通告。字数在450字以上,语言流畅,结构完整。







5.阅读完所给材料后,你一定有所感触,请围绕所给材料所反映的主旨,写一篇文章。字数在1200字以内,标题自拟、角度自选、立意自定。认识深刻、见解独到、对策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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