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试行是什么意思,如何试行
“试行”是对公文内容尚不成熟、完善阶段的表述方式。“试行”是试验性的办理,一些目前先行办理、执行一个阶段后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改的文件,通常将“试行”二字用括号标注在文件标题之后。以通知为例,如果通知中所提出的意见属于探索性的,或者属于一些政策性的问题,而法律程序又不完备,需要下级机关边执行边修改的,即用“请研究试行”“希研究执行,试行中有何意见请即告知”之类的结尾性用语。有人认为应当明确试行年限,而到目前为止尚无任何文件规定依据,事实上规定试行年限不仅没有必要,也不现实。因为客观实践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公文所涉及内容事项何时趋于成熟,只能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而不能机械地规定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