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版头”字体有没有特定的格式
这里所说的“版头”系《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正式颁布之前(即2012年7月1日)所使用的称谓,但并不准确。在《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发布之后,已经正式规范表述为“发文机关标志”,属于公文版头部分一个格式要素。关于公文发文机关标志所用的字体,在公文处理实践中确实存在着比较混乱的现象,很不一致,尤以基层单位最为普遍。不仅字体不合规范要求,字号也是大小不一,给公文规范化建设带来不小的麻烦。因此,关于发文机关标志所用的字体字号问题,《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中明确规定应使用小标宋体字,字号可由发文机关根据醒目美观的原则酌定,但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1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