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临时提薪制度有何亮点
第一条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临时提薪。
1.提升占领,与新职务的同级者失去均衡。
2.由于取得了新的学历,其现行工资不足该学历的初期任职工资时。
3.根据劳动协约规定,长期休假者复职后,与其同等者相比,其工资被认为存在特别明显的差别时。
4.符合劳动协约规定的无资格提薪者,其后确定其无罪判决又复职时。
5.符合劳动协约规定的无资格提薪者,其后决定无必要惩戒又复职时,或者受警告处分后复职,特别在被认为有酌情从轻处罚余地时。
6.符合劳动协约规定的奖励,被认为应提薪时。
第二条 在发生不得已事情的场合,公司可能会对本协定的一部分或全部停止实施。
第三条 本协定从xxxx年xx月xx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