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处事基本程序流程
一、表态
表态是上级对下级提供的带有工作方案或意见的请示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的过程。表态有两种作用,一是决定作用,即领导者对下级的请示作出决定,表示能否实行或部分实行。二是强化作用。肯定的表态,往往能起到鼓励下级奋发向上,积极进取,主动创造的作用;否定的表态,也不一定都是消极的,它能起到限制不利因素,使下级思考问题更加慎重的作用。
表态一般有以下程序:
(一)受理请示。表态受领导者权限范围的制约,领导者只能对其权限范围内的问题表态。因此,领导者首先应分析下级请示的问题的业务性质和重要程度,以决定是否受理。以下三种请示,领导者一般不应受理。一是越级请示和交叉重复的请示;二是上交矛盾没有建议的请示;三是属于下级职责范围内的,下级有能力处理而没有尽最大努力去办的请示。
(二)综合分析。对应受理的请示,领导者应作“上下、左右、内外、纵横”的综合分析方能提出处理意见。
“上下”:即分析请示的问题是否符合政策法令,是否切合本地、本单位的客观实际情况。
“左右”:即与兄弟地区、单位比较,从他们的新思想、新经验、新方法中取得借鉴。
“内外”:即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思考问题,把下级请示的问题放在较高层次的大系统中去考虑,使眼前的、局部的利益服从于长远的、整体的利益。
“纵横”:即对请示的问题要作历史的分析,做到前后兼顾。
(三)提出意见。下级请示的方案或意见,不论其是否可行,上级都应提出处理意见,表明自己态度,并通知下级,处理意见一般有三种:即同意、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必要时应说明理由,作一些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