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法律基础知识汇总: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刑事举证责任又称刑事证明责任,是指由法律规定的,谁在刑事诉讼中负有运用证据证明刑事案件事实的义务。刑事举证责任的承担,是由法律根据刑事诉讼性质、结构、形式的不同而予以明确规定的。
在公诉案件中,举证责任由司法机关承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承担举证责任。《刑事诉讼法》规定:(1)公安机关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供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在侦查中,不仅有责任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证据,而且有责任收集犯罪嫌疑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经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必须就所认定的犯罪事实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2)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必须做到犯罪事实已经清楚,证据确凿、充分。(3)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有责任积极主动地调查核实证据,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必须建立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基础上。在自诉案件中,举证责任的承担与公诉案件有所不同。《刑事诉讼法》作了如下规定:(1)自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诉时,必须提供证据;(2)人民法院认为缺乏罪证,而自诉人又提不出补充证据时,有权予以驳回或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3)在审理中,被告人如果提出反诉,应当就反诉事实提出证据;(4)审判人员对自诉人和反诉人提供的证据有疑问时,可以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主动、全面地收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证据。可见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对指控负有举证责任,反诉人对反诉负有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