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5000条:法人成立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依法成立是指法人的设立必须有法律依据,设立目的和宗旨要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法人的设立方式、组织机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要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不同种类的法人是分别依照相应的法律设立的,依法设立的法人其民事权利才受到法律的保护,比如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行政机关是指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质基础,也是其得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保障。法人的财产或者经费是属于法人自有的,具有独立性,必须与其投资人的财产相分离。法人的财产或者经费必须与其性质相匹配,部分法人的财产和经费受法律规范的限定,比如《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的名称可以将特定的法人与其他组织进行区分,也可以将法人与组成法人的成员区别开来。法人有自己的组织机构以进行管理和开展各种活动,是法人作为独立的权利义务主体所必须具备的组织基础。法人有自己固定的场所才能开展业务活动,同时对债务的履行、国家机关的监督管理等都有重要的意义。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与组成法人的成员在法律人格上相对独立,各自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人以自己所有的或经营管理的财产,或以国家拨给的经费,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