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检查有哪些内容?
百姓困惑
庄某、方某等六人合伙开办一家饭店,在开张前,庄某等向公安消防单位递交了消防安全检查申请,如果检查合格,饭店就可以开张了。消防检查包括哪些内容?饭店开业前可以不进行消防检查吗?
专家说法
消防检查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之一,公安消防机关负责对社会各种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其针对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消防监督检查内容。根据我国《消防法》规定,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另外,《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对其公安消防机关的监督检查内容作了如下规定:
(1)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3)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6)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对于本案例,庄某等开办的饭店属于公众场所,在开业前应当经过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监督检查。如果该饭店消防检查合格,即可以开业迎客,否则将不得开业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