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工在上下班乘坐地铁、轮船或火车时遭遇事故使身体受伤,能算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明确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例如,现在很多城市都建有地铁,比起公交车,地铁不论是速度、舒适度还是载客量都要理想很多,于是成为都市上班族的首选,大大方便了城市居民的生活。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夕祸福。某市地铁某线路有一天早上8点多运营高蜂时突然脱轨,导致一节车厢内的乘客数百人受伤地铁展于城市轨道交通,轮船属于客运轮渡,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在上班或下班时,因乘坐这些交通工具而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伤的,应该算工伤所以,前述案例中受伤的乘客们作为“无的受害者,可以要求其所在单位做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