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说:非全日制用工每天都要工作吗?
案例
某国际知名快餐企业在我国大量雇佣兼职人员,这些兼职人员一般与该企业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协议,约定工资以小时计算。非全日制用工每天工作4小时至8小时不等,平均每工作4小时,安排休息15分钟,吃饭的时间也包括在内。非全日制用工需要每天都工作吗?
点评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与一般的劳动合同关系有显著的不同。其中,较为明显的就是劳动时间的不同按照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时间平均每日不得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每天都要工作,只是对每天工作时间的上限作出了规定。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规定的工作时间是指在同一用人单位累计的工作时间。也就是说,非全日制用工可以每天在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工作。工作时间按照法律规定的执行即可。本案中,该快餐企业对职工要求的工作时间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应当尽快作出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