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
(一)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的关系
1.党的性质决定了坚持党的领导,有助于人民民主的建设和完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全国各民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所以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是一致的。
2.党的最终目标决定了坚持党的领导,有助于人民民主的实现。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其中就包括了民主制度的建立健全。为实现党的最终目标,我党制定了基本路线。3.人民民主的建立健全同样有利于坚持党的领导。只有坚持人民民主,才能形成政治上的民主,也才能保证政治决策的准确性。
(二)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发展民主,加强法制,实行政企分开,精简机构,完善民主监督制度,维护安定团结。
1.健全民主制度。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当家做主,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2.加强法制建设。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
3.推进机构改革。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机构改革,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4.完善民主监督制度。要深化改革,完善监督法制,建立健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与依法治国
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不可分割,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政治基础。社会主义法制是在社会主义民主基础上确立起来的,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是实行社会主义法制的力量源泉。
2.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社会主义法制把人民管理国家的权力以及人民在各方面的民主权利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3.没有民主的法制,绝不是社会主义法制,而只能是官僚主义和独裁专断。没有法制的民主,绝不是社会主义民主,而只能是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