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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公、华图公共基础知识讲义
2019/7/17 8:51:02     事业单位考试招聘网  浏览次数:                                字号:T | T
[ 导读 ] 最新事业单位中公、华图公共基础知识讲义分析。

)自己代理,即代理人自买自卖的行为;(2)双方代理,即同一代理人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一项民事活动的行为;(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例】下列各项不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是(    )。


A.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B.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C.自己代理                                  D.双方代理


【例】甲委托乙购买一辆二手车,丙委托乙转让一辆二手车,乙遂同时代理甲、丙签订了买卖合同,乙行为属于( )


A.自己代理 B.双方代理 C.与第三人串通的代理 D.无权代理    


五、法律责任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例】甲委托乙代购惠普打印机,而乙代购的是佳能打印机。乙的代购行为( )。


A. 无效      B. 可撤销       C. 效力待定       D. 可变更


五、表见代理


1、概念: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行为;


 2、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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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事业单位讲义,事业编公共基础题库课件 公共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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