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份红头文件,相关工作回归到“程序”的轨道上,干部任命难道就真的符合“程序正义”,能得出公众期待的“结果正义”?
如何整治这种带人治阴影的“红头文件”?这考验着公权部门的法治智慧与能力。一是尽快将“红头文件”纳入立法法规范的范畴,二是尽快建立追责机制,并由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予以审查。鞍山市今后将“红头文件”报送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工作委员会备查,在这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笔者认为,各级政府都有法制办,只要领导们重视,真正把法治思维放在第一位,一份小小的“红头文件”应该是可以治理好的。
退一步讲,即便是政府有意通过慈善渠道让当地公务员为“五水共治”做点“贡献”,也只能是以人性化的温和方式“呼吁”和“劝导”,岂能以下发“红头文件”的形式逼人就范?诚然,在“红头文件”劝捐中的确不乏“参考”和“自愿”等字样,但摄于政府权力的威严,任谁都能读懂富有“弹性”要求背后的“刚性”之意。更何况这种权力募捐已按官位高低列出了“阶梯形”的捐款标准。所谓“参考”,不过是规避“强制”之嫌风险的文字游戏而已。
红头文件是人们感知权力规范与自觉的一个直接载体,如果红头文件总是以乱作为的形式影响、刺激、挑衅人们脑海中的关于权力和政治的常识,则红头文件在一定程度上就扮演着抹黑权力,消解权威、降低公信力的负面角色。
假如你是Z市红头文件整顿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当前政府各级红头文件多,民众对此关注度很高,请结合所给材料,分析现实,写一则加快红头文件整顿的议论文。字数在800字以内,结构完整,语言凝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