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网法律知识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处罚是指具有法定管辖职权的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其特征是:
1.实施行政处罚的只能是特定的行政主体;
2.行政处罚由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所引起;
3.行政处罚是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而承担的一种制裁性的行政法律后果;
4.被处罚的行为是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行政处罚的原则是行政处罚立法及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所应当遵循的基本行动准则。根据1996年3月17日通过的《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我国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包括:
1.处罚法定原则;
2.公正、公开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4.一事不再罚原则;
5.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
6.裁决和执行相分离原则。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几个种类:
1.警告
警告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儆戒,是具有教育与制裁双重性质的不涉及当事人财产权益的轻微处罚形式。
2.罚款
罚款是指剥夺违法行为人既有的合法财产权益的经济制裁方式。
3.责令停产停业
这是指对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实施的,暂时终止其经营活动的处罚。
4.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这是针对持有某种行政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所给予的暂扣或者吊销其从事某种活动所必需的许可证和执照的行政处罚,处罚的目的在于取消被处罚人的一定资格和剥夺、限制某种特许的权利。
5.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这是对从事生产、保管、加工、运输、销售违禁物品,或者进行其他营利性违法行为的人所实施的,将其部分或者全部违法收入、物品收归国有的行政处罚方式。
6.行政拘留
这是公安行政机关对从事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实施的,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必须由法律规定,且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7.其他
从学理上看,行政处罚还可以分为四种类型: 申诫罚或声誉罚,主要指警告;财产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产;行为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自由罚或人身罚,主要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也应属于这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