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法制的含义
法制,一般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指法律和制度或法制系统。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就是法制,一般意义上的法制指静态的法律制度。从法律制度的社会类型来看,有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法制;从历史上看,既有人治条件下的法制,也有法治条件下的法制。动态意义的法制意义则更为丰富和广泛,包括法律的制定、执行、遵守和监督等方面的活动或过程,动态意义上的法制与法治的含义基本一致,包括法律运行的诸方面和诸环节,并强调法律的至上权威、法律的民主基础和法律约束下的权力制约和平衡等等。我们所讲的社会主义法制是指动态意义上的法制。
(二)法治的含义
法治即“法律的统治”,是与人治相对立的一种治国的方略。法治要求确认法律在实现社会治理和国家管理中的权威性,把法律作为社会调整的最基本方式。
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思想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并已成为资本主义国家普遍使用的治国方略。法治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① 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的、运用法律治理国家的治国方法;② 法治的核心不只是国家通过法律控制社会,而且它本身也要受法律所支配;③ 法治的最基本的原则是“法律至上”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④ 法治不仅仅是一种治国模式,又是一套价值体系,目标是建立体现自由、平等、正义等内容的法治社会状态;⑤ 现代法治是民主政治的产物和体现。
(三)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指通过法治的手段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基本方略。我国的依法治国,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依法治国将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这就是说,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制定宪法和法律、实行依法治国的主体;人民的主体作用是通过党的领导来实现的,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也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和社会的各项事务,重心在依法治权;依法治国的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途径是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对促进经济快速、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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