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作为征信体系的关键
诚信作为一种非制度下的共有契约时,它所承担的社会角色是公义与良知。但社会转型期的当下,诚信成为一种高尚的追求,这不得不让人们反思,我们对诚信的奢求过多,诚信的评价过于严苛,抑或是诚信的制度化建设与我们渐行渐远。
欺诈不绝于耳,制假售假令人目瞪口呆,各种添加剂肆意在食品里,学术不端让纯净的校园染上了阴影,太多的不诚信行为已经成为我们感慨万千的无奈。面对这纷扰的社会,我们不禁要问诚信到底怎么了?那什么拯救你我的诚信?
诚信其实并不高深,诚信源于人与人的信任感,源于良知,源于自然而然的社会契约精神。诚信也是制度之外的补充,一种法制化的制度建立仅仅靠严苛的律法不足以保障社会的完整运行。制度之外的道德力量更弥足珍贵。以最美妈妈、最美司机为代表的浙江精神正凸显了诚信的可贵。诚信不仅仅局限于商业行为,更在于公信力政府的建设。
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诚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诚信建设的关键在于法制,法治的推进在于惩恶扬善。
如何建立在法治社会建立诚信体系,我认为可以从多角度入手。
全面建立征信体系。通过强制性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完善数据采集和数据交换,切实降低征信成本;二是要建立必要的行业管理权威机构,制定必要的市场准入和模型评价标准,提高国内个人征信的整体水平,增强个人资信评价报告的准确性和实用性;三是要扩大个人资信的应用范围。
制定《征信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制定信用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异议处理、投诉办理和侵权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征信条例对个人及团体的诚信行为实行积分奖励。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政府及其部门在社会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中要起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公信力。政府公信力建设重点在于提高民众对政府信息的认可度,政府诚信更多需要制度化建设。通过多种方式提升民众对依法行政的理解,这是当前诚信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
征信体系的建设中心环节是银行的参与,针对我国当前征信体系的现状,可以借鉴欧美国家。鼓励非政府组织建立征信体系评价组织,定期发布信用评级公告。
我国的征信体系建设分步骤,按区域实施。坚持先试点,再推广,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思路。我相信诚信体系建设不仅仅止于征信体系的完善,更是需要公民道德的提升。正如我们的期待,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他的希望在于诚信稳如磐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