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事业单位考试综合分析题:土地流转
近年来,中国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稳步扩大,产生了一些经营规模大的农户,提高了农业综合经济效率。以农户的平均收入接近城市居民平均收入为测算基准,估计在30年或更短时间后,中国只需约三千万专业农户。这意味着,未来还有一亿多兼业农户要放弃农业,将土地流转到留守农村的专业农户手里。因此,土地流转不是流不流通的事,而是如何做得更好,更贴近实际情况。
目前土地流转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种是种田大户与农民协商取得成片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践结果显示这种方式谈判成本很高,协议执行过程中纠纷争执不断;另一种是农民把承包地交给村集体或是当地政府,由其统一对外发包,但这个过程往往会有行政强制命令的影子,并被质疑其公平合理性;第三种是通过农村产权交易所,进行挂牌流转。与行政命令“强推”的方式不同,市场解决问题的手段是利益的“吸引”,更符合土地流转“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切实提高农民土地权益收入目前一些地方“土地流转”的租金差别很大,“地租”标准怎么定?谁来定?政府的责任在于制度建设,而非以行政手段决定租价,比如进一步细化土地流转合同内容,增加流转地块肥力、位置等条款,为级差地租提供依据,等等。此外,还应积极推行土地股份合作经营制,让农民享受土地参股的年终分红。同时还应帮扶农业合作组织发展现代农业,让农民自己收获土地增值的甜头。
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以法律形式确立农民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更加清晰完整。这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基础条件。在此基础上,健全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的法律法规,为土地经营权流转提供法律依据,并明确专门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流转协议或合同的执行,确保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解除农民后顾之忧。
当务之急是,要从土地法和土地政策修改上去落实三中全会的精神,让农民在法律上真正能拥有对土地的权益。在现有的土地法律框架中农民是非常弱势的,根本不具备自主的产权和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而地方政府却具有强势的甚至不受任何约束的土地处置地位,因此,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中农民的利益往往就会被忽视和侵害。这就是我们要高度警惕各种在土地上以为农民增收、推动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之名行与农民争利之实的做法的根本原因。
农民处置自己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权利,即流转的权利,当然是一项很重要的权利。古人早就说过,“财币欲其行如流水”,经济学也讲,没有交换,商品的价值就实现不了。政府允许农民在更大范围自由地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自然可以提高土地对农民的价值,使土地真正变成一桩能够带来较高收入的资产。
1.根据所给材料,请概括归纳我国土地流转的现实意义有哪些?全面、客观、准确。字数在300字以内。
2.结合所给材料,试分析如何保障我国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权益?提出具体的对策建议,字数在400字以内,结构完整,语言流畅。
3.假如你是S市土地流转保障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当前我国的土地流转不畅,农民的权益频频受损,请结合所给材料,分析现实,写一则关于S市保障土地流转的公告。字数在500字以内,结构完整,语言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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