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协调人员应具备哪些协调能力
(1)临机变通的能力
变通就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是创造性工作的具体体现。协调人员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过程中,应当坚持原则,按照一定的政治原则、组织原则办事。但这种原则性则不是机械地照抄照搬,而是与灵活性紧密结合的。这种灵活性的体现之一,就是变通处理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在部门之间发生工作争执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僵持不下,这时通过变通的办法,使双方的要求均能得到部分的满足,从而使争执消除,工作顺利完成。
变通的特点是在保证工作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以满足对方的部分要求为手段,来实现协调的目的。因而,用这种办法使许多问题比较容易得到解决。当然,“变通”决不是“折中”“抹稀泥”,必须是符合领导指示精神和一定的政策原则的。
(2)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
协调实际上是调理人与人之间在工作中所形成的各种关系。从这个角度上说,协调人员搞好协调应当讲点“关系学”,即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协调人员在协调现场发表意见,要用商量的口吻,不能用命令的口吻。在出现有争议的问题时,提出意见要注意分寸,不要借势压人,更不允许打着领导的旗号,按照自己的意见,任意拍板定案。这里讲究语言艺术十分重要,总的要求是语言不能太急、太冲,口气不能太大、太硬;而且要做到,能当面讲的不要用电话,能电话讲的不要用条子,能亲自登门处理的不要让别人转达。平时要注意加强同各部门、各单位的联系,形成一种相互了解、关系融治的基础。在这方面,由于办公部门靠近领导,所以协调人员与其他部门、下属单位打交道时,姿态要高,办事公道,就会树立自己的威信。
(3)区分轻重缓急的能力
领导交办的工作很多,有主有从,有急有缓。除领导专门交代要立即办理的之外,对于其他协调事项,哪些先办,哪些后办,哪些下力量亲自办,哪些协调下属单位去办,都要恰当处理,做到既不误事,又有条不紊、游刃有余地完成好协调任务。这就要求协调人员一要准确领会领导意图,二要掌握政策和工作重心,三要善于分析错综复杂的情况,做出正确判断,四要有较强的计划组织能力。这样协调工作才能忙而不乱,急而不迫,按部就班地进行。
(4)调查研究的能力
协调是一项复杂而难度较大的工作,调查研究是搞好协调工作的基础。因此,协调工作人员要善于调查研究,要有一定的分析综合能力,还要有一定的调研组织能力,才能准确抓住问题的症结,提出解决问题的良策,完成好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