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的写作格式和技巧
所谓议案,有两种写法,一是由发文机关、事由(提请审议事项)、文种三部分构成,如《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草
标题案)的议案》;二是由事由和文种两部分构成,如《关于提请审议修改后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议案标题一般不能采用发文机关、文种或者只有文种的写法。
主送机关议案的主送机关,只能是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能有其他并列机关。要采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不得随意简化。由提请审议内容、说明(缘由、目的、意义、形成过程等)和
正文要求组成。可以在开头说明议案的缘由、目的、意义或形成过程,再提出审议事项,然后结尾。一般都采用模式化写法,言简意赅。如“该草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提请审议”。落款由政府首长签署。国务院提交给全国人大的议案,要由总落款理签署;各省、市、县提交给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议案,要由省
长、市长或县长签署。日期格式与一般行政公文相同。
二、写作技巧
切合实际。全面掌握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符合实际需要的规范化议案。
简洁明快。一般只交代所提事宜,不发表议论,其余的则由附加材料
详细说明。恳切妥帖,庄重凝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