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买的空调能带回家吗
近期,看到了一个有意思的例子。单位老王是老员工,最近刚好要退休了,今天走之前,他找了工人要把办公室的空调拆走。单位一把手听到了,直接前来阻拦。这是集体资产,你怎么能拆走。为此,两个人还闹得不愉快了。后来,单位其他同事给领导解释,这空调是老王三年前夏天安装的。以前的空调,在夏季制冷差,大家都热的受不了。当年,老王多次向上一任领导申请更换空调,但你也知道,机关单位一分钱要当两分钱用,领导很滑头,能躲则躲。
老王受不了这空调,直接自掏腰包安装了一个新制冷效果极好的机子。领导知道后,信誓旦旦说,那这空调我就给你后续报销,这个机器入了单位台账了,你放心,后面把钱转给你,结果一转不了了之。
到底,机关单位的员工能不能把自己买的东西带回家?比如有人买的办公桌椅,有人买的电脑,有人买的柜子,也有人买的资料等。这些资产如果属于个人购买,没有入账,当然可以自然而然带回家。如果入账了,但是单位没有给你报销,则需要和领导进行协商,如果领导同意,则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不同意,可以让单位给与一定的补偿。但也有人很大气,我不要了。
我们国家公务员单位或者事业编单位都是国有资产,各个资产都定年定期进行盘点编号。如果资产的所属问题没有界定好,那一定要提早告知领导。因为机关单位的领导是来一茬,走一波。没有人会计较你的东西,还是机关单位的东西。但是自己出钱买的东西,就一定要给单位作出说明。
也有人说了,如果单位现任领导是个事事计较的人,怎么面对?我认为还是给领导给点面子,毕竟你退休金还是要单位发,以后说不定还有用的着领导的地方。不能人走茶凉,让多数人认为你太过计较。这台空调或者你的东西,可以送给关系好的同事,或者折了现金,最后请大家吃一顿饭这岂不是最好的一个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