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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浙江申论冲刺模拟卷:网络群体事件求解
2013/2/27 10:20:17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号:T | T
[ 导读 ] 时政百分网原创:2013浙江申论冲刺模拟卷:网络群体事件求解。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威力巨大,尤其近年在微博这一社会化媒介出现以来,微博的反腐作用,惩恶扬善等功能更是被放大,如何利用好网络弘扬社会主义正气,让国人重塑道德,这是这一话题应该重点论述的观点。网络群体性事件求解重在线下化解,线上沟通与***。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的作文考试不同,是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   
   4.答题时请认准题号,避免答错位置影响考试成绩。   
   5.作答时必须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二、给定资料

    1.2006年3月28日,国内房地产门户网站“搜房”华南新城版上,被置顶的第一个帖子是,“请各位业主注意,目前论坛上确实有一帮颠倒黑白、丧心病狂的走狗!”其内容指,开发商雇请了一批人,专门针对华南新城业主李刚2月15日被打事件在网上唱反调。
接下来的一个主题帖子是,“转帖:2006-3-16华南新城业委会筹备组会议纪要”,再接下来是,“南方都市报头版第一重点标题新闻:华南新城业主被打案告破!”随后的3个帖子,全是“215事件”的最新通报。
    记者稍加统计便发现,上面6个帖子的阅读量已经突破10万人次。而接下来连续翻25页,上千个帖子中,80%以上的帖子都是在讨论华南新城“215事件”,参加者之众已难以想象。
    在搜房的另一个版块“祈福新村”里,业主维权也是一个重要的话题,一个名为“祈福业主状告规划局一案开庭情况”资料帖就有7449个阅读量,内容直指广州市政府、市规划局违法行政,类似信访。围绕这个事件的也是一系列帖子。“骏景花园”也是广州一个小区,业主们做了个独立的网上论坛,已注册的用户有14000多人。最近这个居民区内准备新建一个变电站,遭到业主强烈反对,论坛里上千人均在热烈讨论着此事。
“物业纠纷是中国当前唯一能够形成网上群体性事件的纠纷,其他的纠纷都不具备这样的硬件或软件条件。”社会学博士C曾专门研究过中国的信访问题,他指出这种网上的舆论事件,随时可能爆发为网下的群体性事件,绝不能轻视。

    2.网络在公共生活中的议程设置能力成为中国社会的一大独特奇观。短短几年里,“周老虎案”、“瓮安事件”、“厦门PX风波”、“哈尔滨6警察打人致死案”、“躲猫猫事件”、“杭州飙车案”、“邓玉娇案”等网络群体事件,如惊雷般在我们的公共空间中炸响,至今余音未绝,人们纷纷从传播学、政治学、社会学角度,对网络群体性事件做出不同视角的解读。
两千多年前,孔子对此就有认知,所以他说:“邦有道,危言危行;邦无道,危行言逊”。这里的“危”是高峻、正直的意思,所谓“危行”指的就是不随波逐流的高洁品行。当现实变得污浊之时,“危行”是必须的,然而“危言”却没有必要了。“言逊”并不意味着怯懦,而是为了确保“危行”的可能。 
    《国语》对这种情形更是说得明确:“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这句话的大致意思是,禁止民众之口的危害,比堵塞河川的水还要危险,河川水被堵塞会决口奔流,伤人一定很多,禁止人们讲话也会这样。因此,善于治水的人要排除水道壅塞使它畅通,善于管理人民的人,要引导他们敢于讲话。这是两千多年前人们就明白的道理,今天看来,仍不过时。 
只要换一种视角,把这些网络舆论热点看作民众的一种常态表达,情形就会有变化。它一方面体现了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一方面也表明民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这正是社会所期望的。记得杰弗逊说过,有的政府把公众看作婴儿,连交给奶妈都不放心;而有的政府则把公众看作成人,倾听他们说的每一句话,因为这是他们自己治理自己的方式。只要换一种眼光,一切都会不同。

    3.2009年11月21日上午,昆明螺蛳湾市场因拆迁问题发生上千商户集体上街堵路事件。当天下午 3时许,昆明警方在云南网和昆明信息港等网站召开网络新闻发布会通报事件情况,称警方已将24名涉嫌聚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并带头闹事的人员带离现场审查,至下午2时许螺蛳湾片区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逐渐恢复正常。与此同时,为提高信息公开速度,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在新浪网开设国内首家政府微博——“微博云南”,于11月22日零时发布了111个字的新闻:昆明市螺蛳湾市场及云纺商业区100余名不愿搬迁的商户聚集散发传单,抵制关闭市场……警方先后将24人带离审查,事态得以平息。这一尝试引发广泛关注。

    4.近两年,类似的“网络舆论暴力”事件已发生多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些事件呈现出的特征是,针对毫无还击之力的个体进行道德审判;行为上通过网络追查并公布、传播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同时煽动网民以暴力语言进行群体围攻;结果导致当事人在现实生活中遭到严重伤害。
  对此,北京大学X教授认为,“网民的反应是有正义感的人所应该表达出来的态度,证明了‘社会道德与良知的底线仍在’。”“提出所谓‘网络通缉’等过激手段的毕竟是少数,各种声音(包括那些非理性的声音)的爆发、各种舆论场的出现,在互联网这个‘多中心’的传播时代是正常的现象,都为事件最终真相大白做出了贡献。”X教授认为,中国现有的1.62亿网民的主流是好的,同时,难免有些人在有些时候出现言语偏激,甚至反应过度的现象,这是不同人在不同情况下的反应。
  然而,没有人否认“网络舆论暴力”现象的客观存在。尽管大多数网民的出发点是为了弘扬正义、惩奸罚恶,但其表达方式和所采取的实际行动是否理性值得探讨。
  在这些事件中,当事人的真实身份、生活细节等个人隐私被公布于众,当事人承受的精神压力从虚拟的网络转移到现实生活,生活秩序被打破,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中国人民大学Z主任指出,在互联网上侮辱、诽谤他人或揭露、宣扬他人隐私的行为,侵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权或隐私权,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严重者还可能构成侮辱、诽谤等刑事犯罪。
  同时,有学者认为,“网络舆论暴力”让人于现实的秩序之外,树立起了对网络暴力的依赖心理,对尚待完善的法治精神与文明存在颠覆的危险,一旦被别有用心者利用,将变成实现个人非法目的的工具。此外,由于网上80%的声音往往只由20%的人发出,一些非理性的言论、判断容易对他人形成误导,“网络舆论暴力”对言论自由的滥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他人“获取信息自由权”。

    5.网络群体性事件是指某些群体,为了实现某一目的,利用网络大规模发布、传播某一方面信息,以发泄不满、制造舆论。因其是群体性事件的一个分类,所以具有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特点,即“在相对自发的、无组织的和不稳定的情况下,因为某种普遍的影响和鼓舞而发生的集群行为”。但它也有一些与社会群体性事件不同的重要特点:
    传播迅速。在网络中,由于联系的快捷方便,使得六度分隔效应更加明显。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不需要太熟悉,只需要一简单的共同话题,就有可能在短时期内建立“相对自发的、无组织”的联系。
    冲动更容易被激发。网络具有特殊的“匿名性”,网民由于匿名身份,自恃属于“无名的大多数”,在网络上任何非理性的的行为都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风险趋近于零。所以,更易因为道德的名义参与事件的发展,而很多人的行为更有明显的群体娱乐特征。参与者更多的是怀着一种唯恐天下不乱的看客心理,从事件混乱发展的过程中取乐。“潜藏在人类心灵深处的原始冲动,总是会不经意之间,挣脱理性的缰绳,冲开文明的堤坝,形成群众性的迷狂”,形成群体性事件。也可以断定,如果以真实身份出场,其行为必会有所顾忌。
    规范管理方面存在空白。社会群体性事件,虽然在法源上,还未形成一个从权利的设置、组成到行使、保护、规范的完整体系。但还是有《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及其实施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信访条例》等以及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规范限制。但在网络上,若有集群行为,更不受这些法律法规的的限制。
   目前,网络群体性事件主要发源于一些全国性的,访问和在线人数密集的论坛、社区以及博客。传播方式主要是论坛、博客发帖,然后帖子通过被其它论坛博客转载,或者通过即时聊天,电子邮件等方式传播,由此引起其它网民的关注,引发大规模的响应。根据调查报告显示,中国现有1.23亿网民中,有20%以上网民习惯参与论坛讨论。现有活跃博客700多万,博客读者有7500万人。所以通过这样方式进行信息传播,效果无疑是惊人的。

    6.在B市某社区,万明(化名)每天上班都是从家里骑着自行车到地铁站,然后坐地铁到单位,十几年年来一直这样平淡地生活、工作。然而,网络却害苦了他。
  今年6月的一个早上,他早饭都顾不上吃便急匆匆地骑着自行车赶往地铁站,在路上不小心把一位老太太绊倒了,他赶紧下车把老太太搀扶起来,先让老太太扶着车把手,以便站稳,并一再向老太太道歉,在询问老太太没事之后,他才继续骑车去地铁站。
  一周后,万明察觉到社区邻居对他指指点点,但又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他没有理会这些,直到有一天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的电话,不但在电话里谩骂,还扬言要打他,期间,朋友也开始疏远他,但万明仍然不知道网络将他丑化和妖魔化。于是向朋友打听情况,询问了几个之后才有朋友反问他:“你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呀?”朋友说,“你上咱们社区网站去看看吧,全是关于你的事!”
  万明也经常上网,都是看看新闻,玩玩游戏,他迫不及待地登陆社区网站,这离他上次登录该社区已经有整整三年的时间了,原来他那天早上“撞人”的一幕全在社区网站上,不知是谁用手机拍下了几张照片,还加上一些图片说明,从照片的顺序上看,他把太太撞到后,老太太抓住万明的自行车不让走,万明争夺开老太太的手飞奔了,老太太又被车拽到了……同时,社区网站上公布了他的地址、电话、姓名等等信息。
  冤枉!天大的冤枉!万明用实名制重新注册了ID,以便澄清事实。当事人一旦现身,社区“蒙面”网友的砖头、口水、鼻涕、鞋等迎面而来,万明孤单的声音太脆弱了,沉默的螺旋在社区网站里转动,万明无奈地说:“我被互联网强奸了!”那么,网络下一个“强奸”的是谁呢?可能是你、我、他!
  互联网已经成为我国新时期大字报的集散地,未经证实的消息快速在网上流传,这是由于社会上有大量类似事件,让民众提高了对类似消息可信度评估。在五年以前,网络的影响力逐日上升,但公信力还未被确立,不时爆出虚假消息,如“比尔盖茨被刺”等,来自网络的可信度在现实生活中大打折扣,网络一度成为虚假消息、谣言的代名词。时至今日,互联网的影响力、号召力是任何一家强势的传统媒体不可比的,网络媒体不断地发布消息、传播消息,传统媒体记者纷纷到网络上查找新闻线索,并根据这些消息实地调查采访、跟踪报道,由此形成了互联网爆料,传统媒体不断证实,经过几年的“爆料—证实”之后,大家发现,网络上的消息“都是真的”,由此极大地提高了网络媒体的公信力。
  尽管如此,互联网还是成了民众的宣泄重要渠道,网络言论出现偏执、极端化的走势,这是值得警惕的。互联网上每天产生数千万条帖子,但网络大字报的威力正如文革期间的大字报所产生的效果是一样的:既可以杀一个人,也可以塑一个神!

    7.从时间上看,处置网络群体性事件要把握好第一时机,但为什么一些地方总会错过这一宝贵时机呢?
  尽管网络早已走进公众生活,但在有些地方有些领导的脑海里,根本就没有网络监督这一概念。同样是监督,他们更重视纸媒。纸媒区别于网络的是,纸媒往往代表一级权力,网络显然缺乏这种权力属性。这种不重视也不仅仅表现在他们对网络舆论缺乏积极回应,还表现在各地政府网站屡见不鲜的休眠现象。
  当然,如果仅仅以不够重视,显然不足以解释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展。网络群体性事件之所以会在短时间迅速发酵,根本原因还在于潜藏于官场中的“抓大放小”的执政情结。问题总归要解决,那些原本较小的问题如果被忽视乃至搪塞,往往会“长”成引发公众广泛关注的大问题。也正因为抓大放小的官场顽症,久而久之,社会上也形成了这样一种奇特的现象,即觉得只有把事情闹大引起更多关注,才可能尽快得到公正解决。广州市海珠大桥50天出现12起“跳桥秀”,就是这样的一个“怪胎”。
  在抓大放小的灰色官场文化下,领导干部往往更注重那些大事。从理论上讲,这不一定错,毕竟领导不可能事无巨细都亲自办理。但是,如果回到依法依规的层面上,责任单位和部门显然难辞其咎,因为他们工作的准绳只有一条,即法规。尤其是,当责任单位的处理方式明显偏离公众常识时,领导显然不能等闲视之。换句话说,不能总是等到把小问题“培养”成大问题后,才予以高度关注。

    8.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S在天津做新时期政府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专题讲座,S讲到,网络群体性事件一般以偶发事件与社会心理的契合为由头,由于地方政府的疏远、失语,网上热点公共议题的出现,主导话语权的意见领袖产生,并与网民结合,形成了舆论场。网络群体性事件易与实体性群体事件相呼应。
  S建议,处置网络群体性事件,要第一时间公布事实真相,速报事实,不得隐瞒,掌握话语主动权;慎报原因,滚动增加事实内容;领导者要坦诚反省自身的不足或失误,同时不为失职的官员担责;主动设置议题,回应网络的民意。
  听后,天津市长H说,政府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反映的民情民意,想问题、定政策吸取网民的诉求,与网民沟通,心心相印;发生了偶发、突发、实体性事件,领导者要第一时间到现场,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最重要的是掌握话语的主动权,引导社会舆论,早说话,说实话,会说话。
最近,天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厅连续下发“关于人民网等网上留言办理规定”以及“做好市长信箱电子邮件和网上留言办理的通知”,要求各承办单位办理留言最长不超过15天,市信访办、市委督查室每周汇总梳理网上留言办理情况,向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报告。天津政务网继开通“政务访谈”视频后,将很快开设“政策解读”和“政民零距离”的专栏,及时与网民互动沟通。

    9.有关专家对近几年发生的十多起互联网内外的“群体性事件”分析后发现,这些事件有三种类型,并呈现出网上、网下群体性事件联动的特点。
  一是“现实与虚拟并存型网上群体性事件”。如重庆、三亚等地发生的出租车司机罢运,先是出租车司机小规模群体性抗议,同时一些人把相关情况散布到互联网上引起更多人关注,随后形成了两个更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即现实社会的全城出租车司机罢运,与网上以出租车司机为主要话题的群体性讨论。这两个事件互相“感染”,增加了事件对抗性。
  二是“现实诱发型网上群体性事件”。如“周久耕事件”,直接诱因是南京江宁区房产原局长周久耕在会上,发言反对房地产商降价以及抽名贵烟。他的言行引发了网上持续热议,主要矛头集中到官员的职务消费上。现实社会并没有发生群体性对抗,而网民在网上则形成了强大的“表达对抗”。
  三是“现实诱发网内网外变异型群体性事件”。如奥运火炬***传递中,一位青岛籍留学生高举藏独旗帜遭到网民强烈谴责,引起了网上大规模的群体性抗议,然后逐步升级到“人肉搜索”,当得知这位学生父母在青岛的住处后,一些网民聚集到那里抗议,在各方劝阻下事件才得以逐步平息。

    10. 有人将处置“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手段缺乏概括为“三个进不去”:对网络,基层党组织“进不去”,思想政治工作“进不去”,公安、武警等国家强制力“进不去”。
  从公安网络警察看,其力量受到现行体制、技术的限制。安徽省一位公安网监主管干警说,网络没有属地划分,可在现实中,各地公安遵循属地管理原则。网上出现群体性事件时,往往是天南海北的网民就某一地的某件事形成聚集,如何把我们本已有限的网络处置手段整合,在紧急时能够做到快速联合反应,加以有效处置,目前尚无良方。
从地方宣传部门看,则缺乏法律手段。目前,中国每天新增3000家网站,其中90%为体制外的商业网站。对他们传播转载不实信息,应依法管理,而现在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此外,由于外资大量进入中国互联网关键企业,一些网站的倾向明显受到外资影响。


三、作答要求
1.阅读材料请概括网络群体事件的特点,并分析网络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


2.请结合所给材料,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800字左右的文章,观点新颖,言语流畅。

(编辑:admin)

标签:2013浙江申论冲刺模拟卷:网络群体事件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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