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语言表达的逻辑性
国考申论往往需要应试者由一个判断推出另一个新的判断,并使这一推理过程合乎道理,符合一定的逻辑规范。逻辑性是指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形式对客观世界进行间接的、概括的反映,具体的方法主要有科学抽象、比较、分类和类比、分析和综合、归纳和演绎等。在论述的过程中,应试者也要把握好主次,好文章的语句段落,使字、词、句、段之间体现出合理的逻辑关系。
(一)思维内容在付诸语言文字的过程中进一步深化
思维在人的头脑中具有快速、简洁的特点,它的作用主要在于达到自我理解;而语言文字的表述则要求准确、清楚,能够为他人所理解。所以思维内容在付诸语言文字形式的时候,语言对思维起着检验、过滤的作用。思维在语言的作用下,原先模糊的变得清晰,原先杂乱的变得有条理。
(二)文章形式反作用于思维过程,使思维内容的表达能够符合文章形式的要求
文章的内容与文章的形式是矛盾的两个方面,相互依存,相互作用。思维内容必须要通过合适的文章形式来对外表现,而文章的形式会对思维内容的对外传达有一定限制,思维只有在文章形式的作用下对思维内容进行反复的改造,才能达到文章内容与文章形式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