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律综合考点积累:法的社会作用
法的社会作用是法律为实现一定的社会目的(尤其是维护一定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而发挥的作用。法的社会作用的基本方式有确认、调节、制约、引导、制裁等。
法的社会作用大体上可归纳为以下两大方面:
1.维护阶级统治
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是法的社会作用的核心。
法律的阶级统治作用是指法律在经济统治、政治统治、思想统治等方面的作用。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在阶级对立社会中,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对立阶级之间的冲突和斗争。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掌握政权的阶级(统治阶级)必然把阶级冲突和斗争控制在一定的秩序范围内,他们利用国家制定和实施法律,来使自己在社会生活中的统治地位合法化,使阶级冲突和矛盾保持在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允许的界限之内,建立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2.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社会公共事务是指与阶级统治相对称的活动,在各个阶级对立的社会中,这种社会公共事务及有关法律的性质、作用和范围是很不相同的。
社会公共事务是相对于纯粹的政治活动而言的一类社会活动。其特征是这些事务的直接目的并不表现为维护政治统治,而在客观上对全社会的一切成员均有利,具有“公益性”。法律在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上的作用具体表现在这样一些方面:
(1)维护人类社会的基本生活条件,包括维护最低限度的社会治安,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人身安全,保障食品卫生、生态平衡、环境与资源合理利用、交通安全等;
(2)维护生产和交换条件,即通过立法和实施法律来维护生产管理、保障基本劳动条件、调节各种交易行为等;
(3)促进公共设施建设,组织社会化大生产,即通过一系列法律来规划、组织兴修水利、修筑道路桥梁以及开办工业、组织农业生产之类的活动,并对这些活动实行管理;
(4)确认和执行技术规范,包括执行工艺和使用机器设备的标准,规定产品、服务质量和标准,对高度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枪支弹药等)和危险作业(高空作业、高压作业、机动作业等)的控制和管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等;
(5)促进教育、科学和文化事业,如通过法律对人们的受教育权加以保护,鼓励兴办教育和奖励科技发明,保护人类优秀的文化遗产,要求政府兴办各种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设施。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的社会作用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
(2)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
(4)保障和促进对外交往。定式的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不按照行为模式的要求行为而在法律上予以否定的后果。它表现为法律规则对人们行为的制裁、不予保护、撤销、停止,或要求恢复、补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