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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学之治疗作用和不良反应
2020/7/14 8:47:52     事业单位考试招聘网  浏览次数:                                字号:T | T
[ 导读 ] 最新事业单位药理学知识。

药理学之治疗作用和不良反应
治疗作用和不良反应是由药物生物活性、作用机制决定的两重性作用。在临床用药
时,应充分发挥药物的治疗作用,尽量降低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一、治疗作用
治疗作用( therapeutic effect)又称治疗效果或疗效。凡符合用药目的,有利于预防和
治疗疾病的作用称为治疗作用。根据治疗作用的效果,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种。
1.对因治疗( etiological treatment)用药目的在于消除原发致病因子彻底治愈疾
病,称为对因治疗。如应用抗生素杀灭体内致病菌治疗感染性疾病。
2.对症治疗( symptomatic treatment)用药目的在于改善疾病症状,称为对症治
疗,如高热时应用阿司匹林以退热。
对症治疗虽然未能去除病因,但在病因不明或暂时无法根治时,对症治疗是必不可少
的。出现某些严重危及生命的症状,如惊厥昏迷、心力衰竭、休克时,对症治疗比对因治
疗更为重要,它可迅速控制症状,维持机体的重要生命指标,为对因治疗赢得时间。此外,
某些症状可作为二级病因,使病情进一步恶化,如剧痛可引起休克,镇痛药虽不能消除疼
痛的原因,但可缓解疼痛避免发生休克;高热可引起惊厥解热镇痛药虽不能去除引起高
热的原因,但可降低过高的体温避免发生惊厥。此时的对症治疗对休克或惊厥而言,又可
看成是对因治疗。
临床上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实施对因或对症治疗,采取“急则治其标(对症),缓则
治其本(对因),标本兼治”的原则,做到合理用药。
3.补充治疗( supplementary therapy)又称替代治疗(replacement therapy),用药
目的在于补充营养物质或内源性活性物质(如激素)的不足,称为补充治疗,如用铁剂治疗
缺铁性贫血。
二、不良反应
凡是不符合用药目的,并给患者带来不适或痛苦的反应称为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多数不良反应是药物固有的效应,在一般情况下可以预知,但不一定能
够避免。少数较严重的不良反应较难恢复,称为药源性疾病(drug--induced disease),如庆
大霉素引起的神经性耳聋。不良反应可分为以下几类。
1.副作用( side effect)又称副反应,是指药物在治疗剂量时产生的与治疗目的无
关的引起患者不适的反应。副作用产生的原因是药物作用选择性低,当其中某一效应作
为治疗目的时,其他效应就成为副作用。副作用一般是较轻微的、可逆的功能性变化;是
可以预知的;并随治疗目的而改变。如阿托品可抑制腺体分泌解除平滑肌痉挛等阿托品用于全身麻醉前给药时,其抑制腺体分泌作用为治疗作用,松弛平滑肌引起的腹气胀和尿潴留为副作用;当阿托品用于治疗胃肠绞痛时,解除平滑肌痉挛为治疗作用,抑制腺体分泌引起的口干则为副作用。
2.毒性反应(《2(toxicreaction)《,)由于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药物在体内蓄积过多而引起的危害性反应,称为毒性反应。有时用药剂量不大,但机体对药物过于敏感也能出现毒性反应。毒性反应在性质上和程度上都与副作用不同,可引起较严重的不可逆的功能性变化或器质性损伤,甚至可危及生命。药物的毒性反应一般是可预知的,应该设法避免发生。
短期内用药剂量过大而发生的毒性称为急性毒性( acute toxicity)长期用药时由于药物在体内蓄积而逐渐发生的毒性称为慢性毒性( chronic toxicity)药物的致癌(carcinogenesis)、致畸胎(teratogenesis)致突变( mutagenesis)作用也属于慢性毒性范畴,又称三致反应。
3.变态反应( allergic reaction)机体受药物刺激后所引起的异常免疫反应称变态反应,又称过敏反应。变态反应仅见于过敏体质的患者;反应的发生与药物剂量无明显关系;反应性质与药物原有效应无关,不易预知;反应的严重程度差异很大,从轻微的皮疹、发热至造血系统抑制、肝肾功能损害、休克等,可能只有一种症状,也可多种症状同时出现。停药后反应逐渐消失,再用此药可再次发生。药物本身、药物的代谢产物、制剂中的杂质或辅剂均可成为致敏原,小分子药物作为半抗原与体内蛋白结合形成全抗原;大分子多肽或蛋白质类药物直接具有抗原性。
4,后遗效应( residual effect)停药后血药浓度已降至最低有效浓度以下所残存的药理效应称后遗效应。如服用巴比妥类催眠药后,次晨仍有困倦乏力嗜睡等现象。
5.停药反应( withdrawal reaction)长期用药后突然停用,引起原有疾病症状的加剧称停药反应,又称反跳现象(rebound reaction)如高血压病患者长期服用可乐定,突然停药,次日血压剧烈升高。因此,此类药物长期应用时不能突然停用,可逐渐减少剂量,缓慢停药。
6.特异质反应( idiosyncrasy)少数患者由于先天遗传异常造成对某些药物反应特别敏感而出现的反应。反应性质与药物固有的药理作用基本一致,反应严重程度与剂量成比例,药理性拮抗剂救治可能有效。如先天性血浆胆碱酯酶缺乏患者对骨骼肌松弛药琥珀胆碱特别敏感,常规剂量即可引起骨骼肌瘫痪。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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