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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新民事诉讼法恶意行为将受严惩
2012/12/30 22:10:20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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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
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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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新民事诉讼法恶意行为将受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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