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月-7月时政热点试题
  • 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题库300
  • 结构化面试小组面试题库答案
  • 事业编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经济
  • 2018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面
  • 2016浙江、山东、广东、河北
24年5月4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24年4月22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24年4月15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24年4月14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24年4月13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24年4月12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24年4月11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24年4月10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24年4月9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24年4月2日时政热点一点通及每日试题  
章程的写作要点与范本
2020/4/18 8:32:09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浏览次数:                                字号:T | T
[ 导读 ] 最新事业编公文格式。

章程的写作要点与范本
根据最新事业单位考试真题等汇总而成,事业编考试网(http:www.shizheng100.com)提供更多笔试真题、面试原创内容等。
一、章程的概念
章程是一个党派组织、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为保证其组织活动的正常运行,系统阐明自己的性质、宗旨、任务以及规定成员的条件、权利、义务、纪律及组织结构、活动规则,要求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一种规则性文书。
一个正规的政党、社会团体、学术组织、公司企业,都应该有自己的章程。二、章程的写作格式
(一)标题和日期
1.标题
章程的标题,由组织名称和文种构成,如《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写作学会章程》。如果尚未得到通过和批准,可在标题后加括号注明“草案”。如:《中国写作学会青年写作理论家协会章程(草案)》。
2.日期
在标题下方正中加括号标明日期和通过依据。有三种写法:
一是由会议名称、通过日期组成,如:“中国科协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2018年3月22日通过”。
二是由通过日期、会议名称组成,如:“2019年6月7日中国写作学会第三届理事会修订通过”。
三是只写明通过日期,如:“1999年7月17日通过”。
二)正文
1.分章式写法内容丰富的章程采用分章式写法。这种写法是篇下分章、章下分条,条下分款。通常第一章是总纲(或总则),以下各章是分则,最后一章是附则。如《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第一章为“总则”,共三条,分述了组织的名称、性质和任务。第二、三、四、五章为分则,共十一条,分述了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组织结构、经费来源等内容。第六章为附则共二条,是一些补充说明。2.分条式写法
内容简单的章程直接分条撰写,如《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章程》,共有六条。第一条是性质;第二条是宗旨;第三条是基金的使用;第四条是组织结构及职责,其中又分为三款;第五条是注册;第六条是办事处的设置及各自的职责。撰写章程要注意符合政策规定,内容系统周密,条理明确清晰,语言精当质朴三、章程的写作范本×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北京市××区××路××号××室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开发研究;房地产信息咨询、自有房屋出租。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资方式
资额
股东-1
货币
人民币10万元
股东-2 货币
人民币10万元
股东-3 货币
人民币10万元 
股东-4 货币
人民币10万元
股东-5货币
人民币10万元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编辑:admin)

标签:事业单位公文 公文章程格式 公文范文
 
相关阅读:
公文公约范文|公文写作
公共基础知识任免决定范文|公文写作范文
公文海报范文|公文写作
公文2025会议记录范文
公文意见请示范文|公文写作
公文表彰请示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