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收入分配改革: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
垄断性企业工资水平上涨过快,城市普通职工工资却五六年迟迟未变。一边是企业高管千万级的年薪,一边是农民工收入杯水车薪。越来越巨大的沟壑拿什么来填埋。
收入分配一般分为三个层次,初次分配是个人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福利费用和农民或其他劳动者的收入等,这是收入的最基础的表现。再次分配是国家让利于民的一种分配模式,以利润和税金的形式集中一部分国民收入;另一方面又把集中起来的国民收入通过财政补贴、支付非生产部门劳动者工资等形式分配到各部门、各地区去,以满足社会生产,发展科学、文化、教育事业,进行行政管理和加强国防等方面的需要。再次分配的收入制度在我国社会变革时期显得薄弱无力。第三次分配是慈善分配。我国当前的分配制度还停留在第一阶段。如何通过制度变革,调节过高收入,提高低收入,保障中产阶级的利益。这是收入分配的最现实问题。
近年来的收入分配讨论大都集中在要不要通过高税收,劫富济贫,通过既得利益群体来让渡利益实现中低收入的提高。要取得收入分配上的突破,让民与利,必须从技术和政策方面着力。
在对中低收入群体的偏倚的同时,要通过适时的增长机制来让民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其次,提供对中微小企业良好的生存环境,减少行政干预,让市场归市场,资本归资本。激发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利用财税杠杆,使公共财政与民生财政向弱势群体依靠。在区域经济发展上:吸收资金和人才向需要发展或者欠发达的地区汇聚,促进地区之间恒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