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最新事业单位考试材料分析题
材料一:
公租房是为收入较低的人群提供的保障性住房,而不是为具有某种学历的人才提供的奖励性住房。新郑市出台的规定,将申请公租房的“收入标准”置换成“学历标准”,明显违反了国家政策,歪曲了公租房的性质,偏离了发展公租房的本义。作为最该懂法律、懂政策的部门,新郑市法制办居然说他们对该政策进行了审查,没有发现与国家政策相抵触的地方,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材料二:
保障线划低了。公租房理论上是供给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但到底收入多低、住房多困难才能享受公租房,就涉及保障线划定的问题。与其他生活保障品不同,房子一旦供给,就可能形成固化利益,不少地方为了避嫌,也为了体现政绩,把收入资格线划得很低,社保、纳税、户籍等申请门槛又设计得很高,表面上看起来应保尽保、房源绰绰有余,实际上却是大量低收入阶层与城市新移民被排除在线外,望房兴叹。
服务线划短了。在一些地方,申请一套公租房至少要跑7个部门盖章,等待几个月的审核、公示,手续繁琐,时间太长,使得利民好事不便民,降低了公租房的分配效率。
材料三:
公租房被空置起来,一是在其附近有需求的人不多,大多数的需求者远离公租房。虽然租金很廉价,但与自己工作的地方较远,每天往返所用的交通费就足够在附近租一间房子了,所以不感兴趣。二是出于用地成本的考虑,绝大多数的公租房建在偏僻的地方,尽管也算是在市区内,但住在那里出入和生活都不方便。三是不想搬来搬去。按照一定的入住条件,如果收入超过标准线就要退出。除非身体原因丧失了劳动能力外,一般肯努力的人都会通过一段时间的奋斗来甩掉贫穷帽子。退出后又要重新去租房子,确实很麻烦。
材料四:
公租房是与商品房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改变公租房的“公租”性质。顾名思义,公租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实施租赁,它不是归个人所有,所有权属于政府或公共机构。
在西蒋峪某些获得了政府公租房的住户将房子转租出去从中牟利的做法,不仅严重违反国家关于公租房的相关规定,而且也同时侵犯和剥夺了那些亟须住房的城市中低收入者获取公租房的正当权益。
1.根据所给材料,请概括归纳我国的公租房发展现状?全面、客观、准确。字数在300字以内。
2.结合所给材料,试分析如何保障公租房的公平分配?提出具体对策建议,字数在40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