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真题解析及答案:行政诉讼的范围-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网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第二十七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甲行政机关制定了有关行政收费的行政规章,该行政规章规定的收费标准与有关行政法规相抵触,乙行政机关依据该行政规章向宋某收费,宋某认为此收费行为的依据就是错误的,收费行为自然是错误的,因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宋某应当针对何种行为提起诉讼( )
A.甲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规章的行为
B.乙行政机关向其收费的行为
C.甲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规章与乙行政机关向其收费的行为
D.乙行政机关适用该行政规章的行为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