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事业单位考试综合管理类B类考点备考知识体系
行政监察程序
实施行政监察的程序包括检查程序、调查处理程序,以及异议复审程序。
(1)检查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①立项,即对需要检查的事项予以立项,对重要检查事项的立项,还应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②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在检查过程中,应听取被检查对象的陈述和申辩。
③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监察机关提出检查情况的报告。
④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⑤送达,即以书面形式将监察决定或监察建议送达给有关单位或者有关人员。
(2)调查处理程序:调查处理程序,即对涉及行政机关和公务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由监察机关受理,并按不同情况作出处理的程序。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①立案。 ②调查取证。 ③审理。
④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⑤送达。⑥执行。
(3)异议复审程序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①不服行政处分决定。②不服监察决定。③不服监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