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专业实务知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一、案发经过:2024年5月20日下午2时30分,城管监察队员宁某和黄某在巡查时,发现某厂拉基建材料,随之进入厂内,发现正在搞建设。经询问,工厂是在建装配车间,施工单位没有批建手续。
二、当事人概况:某市某厂,是某市一个专门生产橡胶制品的工厂,现任厂长齐某。今年3月,因与外商合资上了一个新产品,故便将原小修车间拆除,建起了现在的装配车间。三、认定事实:某厂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在厂区内新建一座装配车间,建筑面积4125平方米,情况属实,确系违章建筑。
四、认定依据:某厂在厂区内私建装配车间的行为,已违反《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条之规定。同时,也违反了《某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十九条和第三十七条规定,确属违法建筑。
五、处理意见:建议处以该工程总造价的7%的罚款,总计144375元,并到市规划部门补办审批手续。
承办人(二人以上)签名:宋某、黄某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