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常见错误
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省略发文机关有两种情况,一是机关内部使用的公文,标题中省略在落款处写机关名称;二是法规类公文。令、命令等为了庄重简练省略事由。公布张贴性的通告、通知等公文为了醒目,发文机关事由可同时省略。关于标题普遍存在的问题有:
1.滥用标点符号
公文标题中除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尤其是联合行文的公文标题,不加“、”,而改用空格。
2.批转类标题常见错误
(1)“印发”、“转发”、“批转”选用不当
下发行政法规、规章的公文标题用“发布”或“印发”;“批转”一般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在行文时不受等级限制,根据工作需要,各级机关可以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或不隶属机关的重要公文.
(2)标题累赘
一个标题中出现多个“关于”和多个“通知”,这种情况常出现在转发类公文中,为避免多个“关于”的问题,可以省去“关于”,直接写作“××(单位)转发《××××》的公告”。在“通知的通知”类型中,可以省去文种,同时去掉原文件书名号。例如,某教育厅欲转发《国家教育部关于扩大收费研究生招收比例的通知》,其标题就可以写作“××教育部关于收费研究生扩招的通知”。
3.态度含糊、不明确
对起限制、修饰和说明的时间名词、程度副词和介词结构等使用不当,从而造成了公文标题事由不清楚、不准确。如“××市民政局对不良风气的通告”,对不良作风的态度指代不明,是“禁止”抑或“赞许”。应改为“××市民政局关于禁止不良风气的通告”。
4.标题中语言错误
(1)词组搭配不当
如《××市关于提高××管理工作的通知》,“提高”与“管理工作”属于搭配不当,应改为“改进”或“加强”。
(2)语义啰嗦
例如《××区关于请求批准××市总体规划的请示》,这里“请求批准”与“请示”语义重复啰嗦。
正文常见错误
正文用三号仿宋体字,每自然段左空两字;数字、年份不能回行。普遍存在的问题:
1.被引用公文标题与发文字号位置错误
如,“你省×政发〔2013〕18号文《关于××××××的请示》收悉。现……”,其引用公文的标题和发文字号的位置就是不符合规定的,正确的引用方式应为“你省《关于××××××请示》(×政发〔2013〕18号)收悉。现……”。
公文需要引用另外一篇公文时,需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文号用圆括号标注。
2.公文结构层次序数错误
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下圆点为英文状态下全角句点),第四层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