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收文登记有哪些环节与方法
公文应予登记的环节,一般来说,应选择在公文运行或办理中状态发生变化的地方,如位置、方位、管理人员等变化应予登记,登记时应便于简便地随手完成,注意避免重复,注意针对不同类别公文分门别类地采用各种不同方法进行登记。
常用的收文登记的方法主要有按收文时间顺序依次登记、按收文内容性质登记、按来文机关登记、按公文类型登记四种方法。前两种方法适用于公文数量少的机关;后两种方法适用于有固定来文、且收文数量较大的机关。收文登记后,应对公文进行分流。在收文登记过程中,通过翻阅公文了解到其自身的性质、内容等信息,分清阅知件与办理件,急件与平件,秘密公文与非秘密公文,同时根据办文程序、规定或惯例,可以对公文进行初步分流:领导亲启件径送领导者个人;业务性公文按业务分工径送各业务部门;综合性公文径送综合办公部门;只需阅知的公文直接组织传阅;需要办理而无明确办理部门、办法、措施的公文应直接送领导人或综合办公部门负责人进行批办或拟办。登记过程中对公文的分流工作,可使繁杂的收文变得主次分明,缓急有序,使各类公文尽快得到实质性的有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