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会议制度,如何组织实施,细节有哪些
一、为加强会议管理,实现会议办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机关各类会议自身质量和效率,现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二、机关党委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三、机关党委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精神,总结和部署工作;听取和审查党委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机关党的委员会。
四、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委会,党委会到会委员人数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方能进行。如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主要议题是: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讨论工作总结,制定工作计划和制度;审批厅属党组织的组成,任免直属党组织的负责人;审批党员发展;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按照《党章》的规定,对违纪、违法党员进行处分;讨论决定其他重要问题。
五、机关党委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讨论工作总结,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研究所属支部的成立、撤销及书记、副书记任免的意见;审批所属支部换届选举;新党员审批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其他重要问题。
六、党委会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由集体做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七、参加会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会前的酝酿过程及会议上各成员及列席人员的发言、表决,特别是不同意见,不得向外泄露、扩散。会议记录、文件及有关材料要妥善保管。
八、凡涉及本人或亲属需要回避的,应当自觉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