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产品的判别分类
要判别一种产品可否属于公共产品,首先要看其是否具有竞争性,即是否有人愿意出价格买它,并且只有出高于其他竞争对手的价格才能买到它,同时每增加一个单位产品的消费是否就会增加一定的成本。如果对这两个问题回答是肯定的,那么该产品就具有竞争性,具有竞争性的产品肯定不是纯公共产品。若不具有竞争性,再进一步分析是否具有排他性。
具有排他性的产品实际上就是具有消费独享性的产品,这类产品可以很容易阻止他人同时共享。如果该产品既有竞争性,又有排他性,则该产品肯定是纯粹的私人产品。若该产品不具有竞争性,且不具有排他性,则该产品必然是公共产品。若从技术上看,它不具有竞争性,但具有排他性,若排他成本很高,该产品亦为公共产品;若排他成本较低,则属于准公共产品。
根据以上分析,大致可区分出4种不同情况:①既不具有排他性又不具有竞争性的纯公共产品;②同时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的私人产品;③不具有排他性,但具有竞争性的公共资源;④具有排他性,但不具有竞争性的准公共产品。
某些产品如江河湖泊、草原山川等公共资源不具有排他性,但它们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如何管理这部分资源,不再发生“公地的悲剧”,应该在法规制度上进行认真研究和探索,事业单位的改革也会涉及这方面的内容。